11月7日,湖北省荆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事件中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通报:事发现场,两艘渔船参与了救援行动;接到报警后,公安海事部门及时作出反应;协调配合施救的渔船与打捞的渔船是不同的船只;打捞英雄遗体过程中船只人员的言行违反社会公德。(据《中国青年报》11月8日)

“渔船没有见死不救,打捞公司敲诈勒索”。官方调查是澄清各种传言的关键。逝者长已矣,对于违法社会公德,构成敲诈勒索的商人,“拘留15天,处1000元罚款”,这既平息了舆论,也是对英雄在天之灵的一种告慰。在赞扬英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的同时,敢于让英雄群体背后存在的“不和谐”暴露于阳光之下,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但是,在为活着的还有逝去的大学生英雄们高唱赞歌的时候,在长江水中救起6名大学生的3名冬泳队员不应该被遗忘,因为他们同样是“10·24”事件中的英雄!

长江大学救人的大学生,事实上当日也同时成为了被救者。事发当日,荆州市宝塔湾冬泳队的三名队员鲁德忠、杨天林、韩德元,陆续从长江水中救起了长江大学的6名大学生。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这3名冬泳队员的无畏付出,“我们失去的可能远不止方招、何东旭和陈及时三位英雄”(《三峡晚报》11月6日)。长江大学学生事后在给冬泳队员的感谢信中也说,“如果不是您及时赶到,我们无法想象后果会严重到什么程度”。

长江大学救人的大学生被视为英雄,并获得了从地方到中央的一系列殊荣,这也是对他们事迹和精神的高度赞扬和极大肯定。但成立于2003年的荆州市宝塔湾冬泳队,“每年都会在江边救起40多名落水者”,可他们与大学生们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相比,有些相形见绌,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可同日而语。目前,除受救的大学生和“沙市区相关领导给冬泳队救人英雄送来慰问金”外,没有那个部门和组织关心这3名救人的冬泳队员。这就有些让人纳闷了,同样是救人的英雄,为什么就要“厚此薄彼”呢?难倒大学生救人是英雄?退休工人和个体户救人就不是英雄?难倒非要到了付出生命惨痛代价的时候,才能成为众人心目中的英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只能说明我们整个社会的功利和世俗,说明我们在价值观念的弘扬是已开始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趋势。

冬泳队队长王珏表示,冬泳队一直将挽救落水者生命当作组队宗旨,冬泳队80多名成员每人都救过落水者,不会对参与救人的三位成员给予嘉奖。10月26日下午,长江大学学生自发组织的感恩队,为救人的三名冬泳队员送去鲜花、锦旗、感谢信与慰问金。但三名冬泳队英雄将鲜花放进了江水里,以纪念三位牺牲的大学生,并坚持退还慰问金,希望将其转送给三位牺牲大学生的家人。与商人“牵尸要价”相比,这更彰显出了冬泳队极其队员高尚的情操,这种精神应该被弘扬和传承。与救人大学生相比,3名冬泳队员救了6名大学生最后还能安然无恙,这种既救人又同时保护自己的事迹,也理应得到宣扬,而不是成为被冷落的对象。

长江大学学生在给冬泳队员感谢信中的一句话,深深地刺激着每一个人的心灵:“我们多希望每一个同学在为国家建设作出几十年贡献之后,还能像您一样自由健康地搏击在长江中。”荆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计划政府出资两个公益救助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有救援经验、水性好、熟悉宝塔湾水域环境的人员专门从事江边紧急施救工作。此举能否从根本上消除长江边溺水事件的发生,不得而知。依笔者看来,政府不必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最为便捷的办法莫过于来个“官民结合”,即让民间的荆州市宝塔湾冬泳队承担起施救的职责,政府提供相应的支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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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的三名19岁大学生为了抢救两名落水儿童而献出了宝贵生命。连日来,不管是10万荆州群众洒泪相送,在长江边上建立英雄大学生的雕像,还是有关渔船有没有见死不救、借机漫天要价等消息,无不牵动着公众目光。

而真正引起热议的,还是“救人值不值”的说法引发的社会讨论。这一说法甫入公众视线,很多人觉得似曾相识。上世纪80年代初,一名叫张华的大学生舍身救助掏粪老人,当时,有人发出追问: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和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一个大学生和一个掏粪老人,这样的生命交换值得吗?应该说,当时的讨论有一定的进步意义,是一次积极的思想启蒙。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斗争哲学和“文革”精神的废墟上,很多中国人第一次懂得的生命的意义,崇高的生命不可以用受教育程度、身份、地位来衡量。即便如此,20世纪90年代,在看完了美国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之后,作家梁晓声依然从那场争论的回望中体会到了“冰冷的理念”。因为,所谓的理性讨论,其本身有时已经超越了人性的基本底线,也超越了人类所能认知的基本价值。

应该说,此次对于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救人事件的争论,并没有停留在20多年前那场“值不值”的层面,而更多引申为一些所谓的“现代意识”。比如,有人问,救人该不该量力而行?见义勇为的同时,该不该见义智为?还有人说,什么“见义勇为”啊,在美国,根本就没有这个词,首先应该对公民进行生命教育,珍爱自己的生命,在保护好自己生命的前提下去救别人。

这话,确实超越了80年代,因为那个时代的人还缺少这种理念认知。以现代社会和现代公民的名义,还有什么不可以讨论的?但是,在道德上论斤两,是不是一种感情冷漠和理性残酷呢?

我们无意陷入这样的技术讨论,因为技术讨论本身,已经背离了人类精神所追求的目标。如果按照这样的思维,很多人类的道德伦理都要重写或者颠覆。比如,董存瑞除了托起炸药包,是不是还有更好的选择;黄继光堵枪眼是不是科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对文天祥、岳飞进行“生命教育”,结果会不会是选择放弃?于是,零丁洋不再伶仃,怒发冲冠也大可不必,而这种珍视生命,其实是换来了精神上的不耻。因为,有些技术问题、理论问题本身是反道德、不道德的,而陷入这样的技术问题会瓦解精神的价值。

当然,处在一个向现代化转型的社会,我们并不反对社会意识和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长江大学三名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大学生,也绝不缺少珍爱生命的所谓现代意识。因为,个体生命的价值并不意味着在一切危险面前都要进行利益算计和方法考量,对他人生命价值的无条件尊重和坚定的信仰追求,有时会是不计利害得失的本能选择。相反,在一个追求物质生活和利益考量主宰一切的时代里,在一些所谓的“现代意识”背后,暗藏一种精神恐惧。那就是,以所谓理性的名义,用利益得失来计算一切的价值倾向。这种做法的最大危机在于,对一切问题都缺少敬畏,缺少底线,没有什么可禁忌的,也没有什么可坚守的,没有崇高,也就没有了卑劣。

三名大学生英勇献身的事件,好像一面精神和道德的镜子,映照出当下社会一些人的精神贫瘠和信仰缺失。有人说,三名大学生拯救的,不仅仅是两名落水的孩子,还有我们的社会道德。应该让我们的社会道德有底线、有禁忌、有敬畏——敬畏生命,敬畏崇高的精神价值。当三个舍己救人的生命为了两个落水孩子而失去的时候,懂得由衷地尊敬,而不是用怀疑一切的眼光去解构、分解崇高。

我们用30年时间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200多年的现代化转型之路,其间带给人们生活方式尤其是心理的影响,可谓一日千里,风云激荡。有位知名记者从美国采访回来,最大的感受是“其实,世界上什么变化大,也比不上我们中国人的心理变化大”。有个西方科学家评价中国:“他们在物质丰富之后,正在奔向诺贝尔奖的路上。”那么,在物质丰富年代来临之后,怎样重建一个民族的精神信仰和道德追求?我想,就从长江边上见义勇为的15名大学生搭成的“生命链条”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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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同学的生离死别,平复心情后,参与江边救人的莘莘学子还要面对漫漫求学路。他们表示,会坚持自己的梦想,勇敢坚强地走下去。(10月27日《楚天都市报》)

三个花样年华,就这样沉没于救人义举的瞬间,我们心情无比沉重,然而,令我们欣慰的是,我们看到了“90后”大学生用实际行动演绎了生命的灿烂,用青春诠释了当代大学生的时代价值,他们的英勇行为,也让我们为这些被称为“迷失的、自我为中心的、无社会责任感的、垮掉的”“90后”的重新认识。

27年前,第四军医大学大学生张华,为救一名淘粪老人而献出年轻的生命,而成为上世纪八十年代青年人的优秀代表。当时,社会引发了激烈的大辩论:如此宝贵、稀缺的大学生牺牲自己而救一名淘粪农民,值不值得? 27年后,湖北“90后”大学生“结梯”救人的壮举再次感动中国,并引发强烈反响:大学生这样救人,值吗?网上人们关于当代大学生“价值”的大讨论,不亚于张华当年奋不顾身救人的壮举。

有人说,现在世风日下,人情冷漠。在这个浮躁的市场经济时代后,雷锋精神也被很多人认为有点“傻”。也曾有人这样预言或担忧:“90后”是“迷失的、自我为中心的、无社会责任感的,甚至是“崩溃的一代”,但从“两奥”志愿服务到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再到国庆盛典、世博会中身体力行,默默奉献,“90后”年轻一代迸发出来的热情、坚忍、自强和互助的精神,其实并不比以往任何一代逊色。今天,这些可歌可泣的大学生们舍己救人勇于担当的责任感为时代、为祖国交上一份优秀答卷。这是一种精神,是一种考验,更是一种力量,在传递温暖着我们。在生死紧要关头,这些“90后”大学生们没有忘记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亡留给了自己,“90后”年强一代用生命诠释出个人价值的时代内涵,他们的义举,为当代青年铸造了一座永不磨灭的精神丰碑,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的精神赞歌。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大学生救小学生,老人救大学生,他们用手拉手搭起挽救生命的链条,仿佛是生命的接力,在与时间赛跑,与生命抗争,无论是大学生,还是冬泳队员,为了救人,他们把生命置之度外,这种挺身而出义无反顾英雄的壮举,怎能不叫人肃然起敬?

中华民族自古重义,人需要“义利观”,但义应在“利”之上。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取义者也。”这句不朽名言,千百年来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华夏儿女。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困难、痛苦甚至死亡留给了自己。这种大义与大爱,不正是中华民族奋不顾身、舍生取义的传统美德与高贵品格吗?

司马迁说:“人众者胜天。”爱在彼此间传递,爱能创造奇迹。我们为这一代大学生有这样的英雄而骄傲!舍己救人、尊重生命必将成为我们当代大学生的自觉行动。坚持梦想,坚毅前行,用“爱”去面对一切,中国的“90后”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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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社会各界都被长江大学勇救落水少年的“英雄群”感动着。10月29日,此前坊间传闻的“英雄群”后的“不和谐”,也终于开始“光明正大”地浮出了水面。

据《新京报》报道:参与救人的同学说,少年落水处有渔船,他们求其救人,船主说,活人不救,只捞尸体;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参与救人的韩德元说,“如果那艘渔船施救,没有人会死亡”。但“28日,记者向宝塔湾停靠的两艘渔船求证收钱捞人的事,两位船主均予以否认,称当天船未在宝塔湾。”

纵观各路媒体的报道,都在对大学生救人的壮举进行盛赞,而对这个“英雄群”背后存在的“不和谐”现象,目前除《新京报》外,似乎是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敢于面对。本埠的事情,竟然被外媒先揭了“盖子”,本地媒体人难道不脸红?

其实,不必遮掩“英雄群”背后的“不和谐”,让两者形成鲜明的对比,实际上更能突出大学生危险面前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众多媒体面对“不和谐”现象的“集体失语”,究其原因,无外两个方面。

一是“不知情”。即对“英雄群”背后的“不和谐”问题不知情。现在的媒体竞争很激烈,大家都忙于抢新闻,第一时间只能报道重大的、主流的内容。对于“不和谐”的内容,一开始也无暇顾及。

二是“不愿意”。即不愿意去报道“英雄群”背后的“不和谐”。尽管目前已有多人证实这些“不和谐”的现象确实发生了,但出于某些方面的原因不愿意去碰触。至于“不愿意”的原因,既有主动的成分,也可能有被动的成分。

中国式的“英雄”,自古以来无不是完美的化身,似乎也只有这样才能堪称为“楷模”。人一旦“被包装”成英雄,任何“瑕疵”都会从他身上消失。就连长江大学“英雄群”背后的“不和谐”问题,一开始也都有意或者无意地“被和谐”掉了。

直面“英雄群”背后的“不和谐”,天既不会踏下来,也不会影响公众对“英雄”的敬仰。在各种思潮和价值观念交融和碰撞的今天,把“不和谐”也“和谐”的放在一起,实际上有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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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四大皆空的佛门中人奉为座右铭,七情六欲的芸芸众生视为耳旁风,这岂非稻田里种麦子——怪哉(载)?当见死不救成为普遍现象的时候,社会还有和谐可言吗?

教育部日前决定授予长江大学徐彬程等15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参与救人的同学说,少年落水处有渔船,他们求其救人,船主说,活人不救,只捞尸体。(10月29日《新京报》)

三名救人的大学生本来不应该牺牲,可是,因为船主见死不救才发生了这种令人怒发冲冠,义愤填膺的悲剧。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当大学生跪求船主救人的时候,船主居然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还说:“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我见过不要脸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不要脸的人。呜呼,人模狗样,红口白牙,居然说出这种没有人性的话来,就不怕死后下十九层地狱吗?人心都是肉长的。这是谁说的屁话?他们根本就是狗吃青草——长了一副驴心肝,活在这个世上也是浪费粮食,糟蹋空气,污染地球。他们的无耻真是难以言表,罄竹难书。我为和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国度里感到无地自容,羞愧难当。

我就是气炸连肝肺,咬碎口中牙,那也是猴子看戏——干瞪眼,根本就拿那些缺德带冒烟的船主丝毫也没有办法。不仅仅是我无可奈何,就是政府也是束手无策。因为他们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只是属于道德范畴,而并不触犯法律。类似的事情比比皆是,多如牛毛。君不见,有人出了车祸,旁观者视而不见吗?有人受了重伤,旁观者幸灾乐祸吗?有人被坏人追杀,旁观者袖手旁观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种现象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吗?

在我看来,对于那些见死不救的人来说,仅仅是依靠道德谴责是毫无用处的,他们连人性都丧失了,道德约束自然是丝毫也不会起作用的。必须依靠法律进行严惩才能减少这种见死不救的丑恶行为,才能达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效果。因此,我郑重建议将见死不救入罪,在《刑法》当中予以明确规定。多年以来,很多人就对此事进行过呼吁,并且一直也没有间断过,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时至今日,还是没能实现。我今日旧话重提,老调重弹,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且尽快落实实施。其实,这是造福群众,有益社会,有利国家之善举,何乐而不为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方家何以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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