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学府武汉大学近日发生大地震。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该案震惊内地教育界,牵涉多人,至今余波未了。有当地网民称陈绍方是“武大有史以来最大蛀虫”。日前,武汉大学网页“现任领导”栏目撤下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资料。(10月9日《新民晚报》)

请原谅,虽系“内地教育界”之一员,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然而该案却并非像媒体所言怎么“震惊”我。

一方面,如此的“高校蛀虫”实在谈不上罕见,或仍会让人略感“吃惊”,但远不止于“震惊”。掐指算来,全国各地的大学腐败案件多发堪称“络绎不绝”:先有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多万,再有湖北五六所大学的主管官员接连落马,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名列其中,又有陕西近三年已查处80多宗大学经济案,7名厅级校官应声倒下……现今多了陈昭方、龙小乐二先生,充其量也不过是多了两条曝于天日的“蛀虫”罢了。

另一方面,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本国推行教育市场化以降,大学迅猛扩张,各地大兴土木扩建校舍、发展新校区,建大学城成为潮流。因缺乏监督,致使基建成为了大学腐败案最多发的领域,且不少都是窝案:不同级别的相关官员共同参与、集体犯罪。建筑商为承揽大学的基建工程,紧盯主管基建的校级主管官员,不惜花重金行贿;集官、学、商于一身的大学官员,在教材等集中采购、招生、后勤服务等众多环节,也可轻而易举地找到中饱私囊的机会。概言之,昔日的“清水衙门”早已异化为了“腐败黑洞”,不接二连三地滚出“蛀虫”才真叫咄咄怪事,更何况湖北地区的高校扩招一直都很强劲,尤以“北有北大,南有武大”之称的武汉大学为鸣镝。

真正“震惊”我的是,没想到该案办理过程竟那般的容易:“据透露,相关部门今年五月开始调查武大基建工程腐败案,先拘捕一名后勤部门的官员,随后又有几名学校中层官员接受调查,最后,武大主管基建、财务及后勤的主要领导陈昭方、龙小乐被供出”——满打满算,也不会超出半年的时间。个中自是很能说明相关部门查办之神速,但恐怕这更说明了一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高校有“蛀虫”无非是因为没“阳光”,一旦有了“阳光”,哪怕只是一缕,“蛀虫”藏身的可能性就将大大降低。

在高校工作数年,有两点东西我印象很深刻。一是高校政务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程度其实不亚于社会之政府,或因职位底的缘故,许多事情都是莫名其妙的,学校财务方面的事情更是不知魏晋。二是常听到一种说法,“假如查账则某人将如何”,好似秘而不宣“查账”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至于最终是否有司查了、有某人被查了、查的结果怎样等等,还是不知魏晋。与此同时,映入眼帘者,校区越分越多、高楼越建越多、借贷连年翻滚,真可谓一处又大又滥的摊子加上一笔不清又不楚的糊涂账。

诚然,要想清除“高校蛀虫”,同治理一般形态的腐败一样,法门不外乎加强内部的监管与外部的监督。但落到体制的根源上,如何在大社会权力构架尚不企及公开、透明的前提下,使得大学作为“小社会”阳光起来,始终都是一个艰深的问题。可以肯定地说,在大学摆脱行政化轨道,行政步入法治化轨道之前,诸如此类“蛀虫”的种子是不会灭绝的。可也正是于此意义上,照于大学学府民主监督的“阳光”更应该理所当然地先行一步。我很期待,做一名真正享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的“高校公民”,毕竟,有“蛀虫”首当其冲是我等普罗高校“养虫人”之赋予权力不“阳光”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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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学府武汉大学近日发生大地震。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陈绍方被称“武大有史以来最大蛀虫”。

此前,有媒体报道,教育部评出的第五届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00位获奖者中,担任党委书记、校长、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行政职务的,占到九成,还有人身兼几种职务。校园官僚化现象再次引起讨论。想一想也真够让人纳闷:如今的行政职业已经成为一种时髦,有很多博士生、硕士生不惜屈尊,在激烈的公务员考试中角逐一个乡镇的普通管理科员,让人如鲠在喉,十分不舒服。这次再爆武大发生腐败地震,“官僚化校园”是否该反省一下了?

在笔者看来,“校园官僚化”是一种不正常的职业趋向——安下心来当教书匠,怎比一手遮天爽?

不妨分析一下这种“权力病”。一方面,权力至高无上,自然趋之者若鹜,渐渐的野心超过自身的实力,少数“为官规则”就成了一种无谓的“约束”;另一方面,在权力膨胀和外界的簇拥下,权力就很自然地转化为私欲,方便了一己的谋私利之举,权力的光环闪耀着荣耀、财富。人们把“权力病”归结为“媚、瞒、愚、贪、蛮”,笔者看来,一点都不为过。

生活中,人们的权力崇拜,也是“权力病”的一部分。一些人对为官者、从政者高看有加,不惜一切代价谄媚,或者奔从。但若是普通百姓、厂企工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甚至遭亲戚朋友白眼。笔者所知晓的一些地方,好闺女一定要嫁公务员,不管其长相美丑、人格好坏、家庭穷富;公务员自然寻找钱、财、貌具有的另一半,全不管自身几斤几两。

再说“权力病”的特权性。一个享受正高职称的教授、学者,不一定有公家的配车,甚至只是一个“自我陶醉”、拿死工资的“老牛”。而一个教授一旦有职位或者达到一定的行政级别,无论从生活待遇、政治待遇还是社会待遇来看,都有着教授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出入有公车坐、吃饭可签单、过节有礼收、办事门道多……说起这些,一些真正学术型、钻研型、致力于科研、育人的教师倒没什么,但大多数教师还是会不约而同地向往。

如此以来,真正愿意死心塌地教书育人的教师少了,突政绩、忙登攀、想当官的老师多了,校园内的“权力病”也就成为教育界的一个通病,而且根深蒂固,不仅贻害民族发展,更加祸害了下一代。在这些因素的“撮合下”,陈、龙二人难免深陷其中难以自拔。现在终于东窗事发,该怪谁?

想想这些,我们的教学体制、教育制度真该改一改了,即使是行政和教学不能彻底分开,但最起码得约束高校管理层的财政、人事权力,最好是尽快废除行政级别。再就要像南方科大校长朱清时说的那样,“去官化”、“去行政化”、“教授治校”,让高校回归到教书育人的本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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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

武汉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

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该案震惊教育界,牵涉多人,至今余波未了。有当地网民称陈绍方是“武大有史以来最大蛀虫”。日前,武汉大学网页“现任领导”栏目撤下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资料。(10月9日《新民晚报》)

高校出“硕鼠”,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据报道,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囚十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多万;湖北近年已有五六所大学的主管官员因腐败落马,包括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陕西近三年已查处80多宗大学经济案,倒下7名厅级校官……

所以,看到今天的新闻,笔者一点也不感觉吃惊。有意思的是,在名气相当大的武汉大学,这次竟然是常务副校长与常务副书记“联合上演”了“金额至少有数百万元”的受贿“大戏”。更有意思的是,两位“主演”在教育系统应该算都得上是大名鼎鼎了:龙小乐是武汉大学常务副书记。2006年曾被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官方对他的评价是:“龙小乐勤奋敬业,克己奉公,心系群众,廉洁自律,是广大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而作为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的陈昭方更具有传奇色彩:出生在“状元之乡”,经过苦读与种种机遇的青睐,完成了由一个农家子弟、农民到全国一流大学常务副校长的华丽转身,帮助他完成这种华丽转身的种种因素中,1979年,他被命名为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1990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政工干部”和“优秀党政干部”等殊荣,经常受到国家教育部的表彰等等无疑是不可或缺的。今天,我们终于看清,龙小乐的“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优秀”显然是在于善于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把捞钱,他的心所系并非群众,而是人民币,他所奉的公,看来是公款,他应该算是“广大昧心钱的贴心人”;而作为陈昭方的“新长征突击手”,更体现在如何搞钱上(是否也体现在搞女人上,还得听“下回分解”),他经常受到湖北及教育部表彰的应该也都是他的受贿手段吧?当今天这一则新闻出来以后,又一则天大的笑话终于向全国揭开。

可以说,这两位“主演”,如果没有头顶上的种种光环,就不可能有今天的地位,也就不可能“成就”今天的“受贿大业”。我们的那些本来应该授予真正优秀、真正的群众贴心人的种种荣誉,恰恰给了“硕鼠”(有几个边贪边升迁的官员,没有这样那样的光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硕鼠”们当然会想方设法表演,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呀?不是曾多次被学校职员联名举报?结果总是不了了之。关键是那决定权不在群众那儿,而有决定权的人,本来眼睛比群众的眼睛更亮,他们本来绝不是愚蠢之辈,却常常做出了多么愚蠢与可悲的决定,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面对今天的结果,不知他们有什么感想?

在我们的工作中,到底为贪官们做了多少“贴金”和“抬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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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学府武汉大学近日发生“大地震”。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武汉大学相关人士证实,陈昭方是上月三日即新学期开学前被捕的,龙小乐则是十天后被捕。该人士表示,这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近年揭出的罕有大案。初步调查发现,陈、龙涉嫌受贿的金额至少有数百万元,主要案情不仅包括武大的基建工程,还涉及武大和两家私企投资近十亿元合办的武大东湖分校。(相关报道见10版)

湖北高校腐败,堪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用“井喷”来形容也许不算太夸张。在我们目之所及,落马的有武汉音乐学院原副院长周世波,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武汉科技大学原党委书记吴国民、原校长刘光临,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如此连环腐败案,不能不让人错愕和叹息。

高校本是象牙塔,是教书育人,培养国之栋梁的地方,为人师表者本应学高为师、行高为范,是涵养学生精神、引领社会道德高标的群体,正如中纪委书记贺国强所称,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地位崇高,使命光荣,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应当有更高的要求。但现实是,大学精神日益沦落,一些高校成为职务犯罪新的高发区。日前,湖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怒斥湖北高校腐败,披露湖北一所省属院校将资产收益存入个人名下,存折竟多达100个!

高校腐败为何成高发区?应该从两方面看,一方面是有机会腐败。今日之高校已非往日之高校,换言之,在现实语境中,高校已非清水衙门,而是肥得流油的部门。“油”在何处?近年来,很多高校大兴土木,扩大校舍规模,这就留下了寻租的可能和空间。此外,高校在采购和后勤上也非比以往,有巨大的采购项目,也容易让人心旌招摇。

纵观高校腐败,集中在四大领域:基建、采购、后勤和招生。陈昭方、龙小乐的腐败恰恰是倒在基建上,其他落马的高校官员也多是倒在这四大领域上——据悉,目前落马的大学高官,七八成以上因在基建工程招标时受贿。显然,随着高校可调配资源、可支配资源的机会增多,随着高校参与市场的机会和活动越来越多,如果不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高校领导还是有机会落马的。

另一方面是能够腐败。因为权力不受约束,或没有足够的约束,大学官员集官、学、商于一身,面对的利益机会多。这体现在两点,一是高校的权力是分散的,各司其职。比如分管基建的领导,在基建方面一言九鼎,但相关的监督部门并不能直接干预或监督到分管领导。二是权力运行难以置于阳光下。按说,无论参与工程基建还是设备采购,都需要公开、公平、公正,但是,现实情况却是,现有的制度虚置了。比如,为牟取300万元贿款,武汉科大原校长刘光临硬是将一家连入围名单都没进入的公司,介入一项基建工程,竟然一路绿灯。

要遏制高校腐败现象,就需要祛除这两大制度缺陷。正如中纪委所要求的,要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因此,除了进行制度建设外,最关键的还是要约束权力、监督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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