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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不应是陈光标一个人的反思
www.fjnet.cn?2011-05-10 07:50? 张玉胜?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5月8日晚,陈光标出现在央视《面对面》栏目中,在回顾了自己13年的慈善之路后,首次对“慈善注水”风波引发的质疑做出了反思。面对镜头,陈光标首次坦言:“我对慈善有点过于急躁了。”(5月9日《山东商报》)

尽管陈光标13年的高调慈善使其常常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但此次“慈善注水”的风波毕竟触及到了慈善的“诚信”底线,着实让陈光标及其家人“很受伤”。由此引发的“挺陈派”与“倒陈派”的口水战,也再掀慈善拷问的舆论潮。“对慈善有点过于急躁”成为陈光标拿出证据回应质疑之后的首次“反思”。

“过于急躁”的反思,究竟是出于对高调慈善行事风格的省悟与“检讨”,还是出于对屡遭质疑的疲惫与无奈,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中国的慈善的确需要反思。这不应当是陈光标一个人的反思,更应是包括政府官员在内的全社会的反思,应当是全方位、多层次、有深度的痛彻反思。如同慈善不只是陈光标的个人行为一样,近年来关于行善的争议,也并非只发生在陈光标一人身上,还有成龙、章子怡的“诈捐门”,陈发树的“股权捐赠难产”,王健林捐赠10亿元修建寺庙等等。每一次风波都会引发社会对慈善理念、捐献方式及监管机制等方面的拷问。应该说,中国的慈善发展已经到了深度反思、亟待完善的时候了。

慈善需要包容。慈善是一部分人将其财富拿出来给另一部分人,以表达慈悲之心的大爱善举,选择何种方式做慈善是捐赠者的自由和权利。尽管陈光标高调慈善有违“做好事不留名”的传统道德认知,带来“作秀”和“图名”之嫌,但他的善举毕竟是拿出了真金白银,是向弱势群体伸出了援手。社会应当给无论是高调还是低调,无论是直接捐赠还是间接捐赠的慈善行为,多一些“慈善”般的包容和理解。“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过于苛刻的道德要求,只会挫伤人们行善之心,进而扼杀中国的慈善事业。当然,社会的诚信底线不容挑战。毕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面对此起彼伏的慈善风波,人们应当保持理智和宽容,正如一些网友所言,慈善之于中国,尚处襁褓之中,质疑与呵护都是助其成长,企业家、媒体、公众要有良好心态,监督讨论才能促进公开进步。

慈善呼唤规范。纵观屡屡发生的慈善风波,无一不是缘于捐献行为公开透明的缺失。将募捐箱变成“玻璃缸”,不仅有助于让公众清楚地知道谁参与了募捐、募捐了多少钱、募捐的资财是怎样使用的,而且还可以最大限度减少“诈捐”、“骗捐”和挪用善款的行为发生。每一笔善款都要有据可查,善款的用途要向社会公布,捐献者如果因故不能如期和如数兑现募捐承诺,也要及时如实向社会说明情况;同时,还应当建立对于捐赠物品价值确定的第三方专门认定和评估机构。总之,从慈善组织的资质认定、善款筹集的方式和程序、善款善物的核实和监管、善款的发放用途和使用效果以及慈善信息的披露与捐献者隐私保护等等,都需要机制化的规范,不能总是让慈善者以“人在做,天在看”来自证清白。

慈善行为重在“授之以渔”。“扶贫济困”是慈善事业的使命。但在实践过程中,除了因天灾人祸需要的临时救助外,大部分的情况应当是用于“扶贫”,但就其效果而言,“扶”的方式应当是“授之以渔”优于“授之以鱼”,比如,为贫困者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生存本领等。尽管做慈善是个人的权利,方式可以自己选择,但通过专业的慈善机构,把善款用于扶贫开发项目,或许可以把慈善做得比直接发钱发物更有效率。当然,让善款发挥“授之以渔”的更大作用,不仅需要慈善观念与救助方式的革新,更需要切实提高慈善机构的公信力。

反思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尽管我们受国民素质和国情现状的制约,把慈善事业做大做强尚需时日,不可“过于急躁”,但必须增强慈善事业的规范化的紧迫感,实现人们期盼让慈善走在“春天里”的愿望,当是愈快愈好。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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