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法律别在“海上皇宫”前败下阵来

拆解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的确可能有次生灾害,但不拆“海上皇宫”更有“次生灾害”,那就是:法律被打白条,公众对社会公平的信心被伤害,坐实了某些富豪能超然于法律之外的种种传言。

据新华社报道,深圳“著名”的违法建筑“海上皇宫”并没被拆除,反而“洗白”了———它已经得到政府颁发的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开始合法经营“休闲渔业”。

“海上皇宫”的命运变迁过程耐人寻味。它于2003年兴建,当时是一座豪华私人会所,由于非法侵占海域而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此后的多年时间里,“海上皇宫”一直处于和执法部门的博弈状态。

一方面,执法不可谓不积极,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就去执法了二三十次,还曾当场查扣并拖走3个大木排,但“后来上面有领导发话说,要保持现场”;另一方面,“海上皇宫”的主人也声称有省海洋局有关领导“先行先试”的批文。

2009年年底,龙岗区海洋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次年5月,法院启动了强制执行。

如今,“海上皇宫”被分拆成两个独立部分,但其上的喷泉、客厅、卧室依旧;只是边上摆了个100平方米左右的网箱,应景了“休闲渔业”的批文。面对舆论质疑,有关部门说:“海上皇宫”已经处置到位,变更为养殖渔排和对外开放的休闲垂钓排,不再是私人会所,获得了合法身份。果然合法了吗?

按2009年龙岗区出台的《海上垂钓渔排管理暂行规定》:垂钓渔排最大不超过3000平方米,管理区面积不得超过20%,渔排上供管理者生活居住的房子(含厨房)面积应在20平方米内,高度在2.5米以内,颜色统一漆成蓝色。

但“海上皇宫”的庭院有多大面积?二层的别墅有没有高度超标?被统一漆成蓝色了吗?这样的掩耳盗铃,难道执法机关就真的看不明白吗?

“海上皇宫”的另一问题,是侵占公共资源。海域是公共资源,依《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必须先登记后使用,不能任由富豪圈占成自家的花园。在海上圈建私家会所,与在公共绿地上圈建无异。

《海域使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得很明白: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5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即,违法占用海域只能有一种结果:彻底拆除,恢复原状。

但“海上皇宫”除了一分为二拖离原来位置,并增加一些面积很小的水产养殖网箱之外,并没有什么变化。之所以不彻底拆除,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的解释是,此类海上案件并无先例可循,综合考虑防止海域污染、相邻养殖户的财产人身安全等各项因素,爆破拆毁、整体拖离拆迁等方案均有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形成安全隐患。

拆解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的确可能有次生灾害,但不拆“海上皇宫”更有“次生灾害”,那就是:法律被打白条,公众对社会公平的信心被伤害,坐实了某些富豪能超然于法律之外的种种传言。

有学者说得很形象:这是以休闲渔业作为幌子,搞的还是私人会所那套把戏。难道只需要申报一纸养殖登记证,搞一些小的网箱摆在那里,就都可以圈海为王吗?

“海上皇宫”违法存在了七八年,有多个部门的执法,有法院的判决,还有密集的媒体监督,最终都奈何不了它。现在它反而“合法”了,这难道不是“次生灾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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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深陷舆论漩涡,极度奢华的深圳“海上皇宫”依旧屹立不倒。2010年,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建造海上构筑物——“海上皇宫”,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调查组查实,“海上皇宫”构筑物非法占用海域。同年5月13日,因在未取得养殖资格的渔排上构建违章建筑而被拆解成三部分。目前已取得证件,获准经营休闲渔业,并规定该场所不能用于私人集会,必须对外开放。(《京华时报》2月23日)

当初“海上皇宫”被曝时,其幕后老板、时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奎章就辩称:“海上皇宫不是违章建筑,只是手续不全,也不会被拆除,最多是罚款。”如今的事实应验了郭当初的判断。据称,深圳有关方面曾三次对“海上皇宫”进行行政处罚,或责令其恢复海域原状,或给以71.1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但处罚决定一直未得到执行。“海上皇宫”只是一分为三就从违法变合法了,这对执法部门来说,不只是尴尬无奈,更是悲哀。对于类似违建业主来说,不得不佩服郭老板的本事。

“海上皇宫”又重开了,再说强拆也没有意义了,毕竟它耗资近亿元,强拆不仅造成巨大浪费,还可能造成很大的海上污染,权衡利弊,不拆似乎更为合理;也别说执法软弱了,行政处罚不执行或罚款了事,这是“中国特色”。正如有评论所言,现在的关键是让“海上皇宫”为民所用。这恐怕也是有关部门批准其重开的理由,即规定“海上皇宫”不能用于私人集会,必须对外开放。而“海上皇宫”建设的初衷是不对外开放的私人会所,重开的“海上皇宫”能真正为民所用对外开放吗?

要让“海上皇宫”成为对外开放的旅游景点并不容易。一是那里的消费费用很非常之高,并非普通老百姓能玩得起的。据慕名前来的游客称,在上面吃住一天的花销高达500美元。二是目前“海上皇宫”是私人财产,并不是政府想让它对外开放,老板就得对外开放。如此一来,重开的“海上皇宫”的合法性就值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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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则“海上皇宫”获准重开的消息见诸报端,迅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去年此时,省海洋局下达一纸判令,言之凿凿,力透纸背。然而,一年过去了,如今“海上皇宫”忽然摇身一变,合法了,重开了,那么,理由何在呢?

“海上皇宫”为何没有完全消失?据龙岗区法院提供的消息说,爆破拆毁、整体拖离拆迁等方案均有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形成安全隐患。龙岗区法院先后征求了多方意见,决定对“海上皇宫”采取拆解的方式,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避免造成新的污染;且执法成本低,执行安全性高。

乍一听,以上说法也有其合理之处。毕竟,面对史无前例的海上执行,一拆了之不一定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公众的理性可以理解以上做法。同时,理性更关注:拆解、改造是否符合要求?如何避免其流于形式,如何保证重开不是换汤不换药的又一次变脸?

证件在手就可以保证吗?报道称,目前海洋部门向其颁发了垂钓经营及养殖登记的相关资格证,且顺利获得了工商营业执照。这不禁让人联想起,去年“皇宫”主人曾放出“豪言”:称一定能办到合法手续。笔者无意猜度,这其中是否蕴藏某种微妙联系。市民关心的是,重开的“海上皇宫”是否符合“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的处理决定。

东山湾的海域功能区划是养殖,拿到证件是否符合养殖用海的要求呢?过去的一年里,“海上皇宫”确实也做了一些整改,一拆为三,跑马场等不复存在。然而近日有记者观察发现,其“屋内布置与去年相比基本无异,除部分家具进行了调整,未发现其他改造的痕迹。”此外,去年曾有记者发现“皇宫”污水直排大海,这些问题是否都解决了?重开的“海上皇宫”被定位为养殖垂钓基地,“不能作为私人会所,必须对公众开放”。对于这一点,公众也将拭目以待。

重开需要一个服众的理由。为了避免浪费、避免污染不是最终的理由,为“转正”而“办”到的一纸证件也不是理由,由始至终,只有一个标尺,一个理由——公众利益最大化。无论各方利益如何博弈,公众利益必须是纳入考量范围的重中之重。试问,海洋局能否让人们切切实实看到、感受到这一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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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华南虎照开始,到周久耕事件,再到灵宝王帅贴案、巴东邓玉娇抗暴案,民意的一次次胜利,似乎可以证明,虽然不见得都代表公平正义,但民众的持续围观很可能成为社会的压力表,相对于忤逆民意的诸多现象,庶民的胜利是颇值得期待的。

但现实总在冷不防中提醒,这种乐观需要谨慎。曾经闹得沸反盈天的深圳“海上皇宫”事件,就让一度鼎沸的民意黯然失色。近日媒体报道说,耗资上亿、被定性为违法建筑的“海上皇宫”,忽然摇身一变,获得“合法身份”,重开了。这个一般人不得入内的好去处,每逢周末或节假日,除了模特表演,还有时装秀,有时候还燃放烟花。歌舞升平,热闹得很。

公众围观的结果,是使“海上皇宫”及“郭奎章”一再成为网络热门搜索关键词。笔者搜索发现,“海上皇宫”在谷歌上的搜索结果已超过24万条,“郭奎章”的搜索结果也超过1万条。“海上皇宫”已被纳入百度百科,且成了专有词条,用搜狗输入法打“hshg”,首先跳出的是“海上皇宫”。从“海上皇宫”被曝光的那一天起,民意关注的焦点,就是这样一个被认定违法的庞然大物,究竟会以何种形式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去年年初,面对媒体曝光、民众腹诽,“海上皇宫”主人郭奎章不无得意地对记者表示:“媒体这次给我做了件大好事,无形中帮我宣传,这广告费也值几个亿,我说值了!”如今“海上皇宫”大难不死,高调重新开张,必然再度招致媒体的质疑和公众的唾沫,而在郭奎章看来,想必又是绝好的免费宣传,不喜出望外才怪。仅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资本与民意的博弈中,郭奎章大大地赢了,彻头彻尾落败的是民意。


诡异的是,在“海上皇宫”问题上,民意和官方语言起初并无分野和对立。去年此时,省海洋局一纸违规的判令,言之凿凿,义正词严。连当时的深圳市代市长王荣也公开表态:“海上皇宫”是定性违法的,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程序,也没有经过规划,像这类事情,首先是拆。如今,“海上皇宫”傲然屹立在非法占用的海域上,挂着休闲渔业的羊头继续卖违法经营的狗肉,民意虽不认可其合法合理的存在,所谓的处罚和整改则开出了违建合法化的“路条”。

“海上皇宫”起死回生,让人读出了这样一个逻辑:非法是可以变成合法的。怪不得,违建的开发商郭奎章去年主动邀请媒体参观并接受采访时底气十足,放言被拆掉的可能性“就像地球撞到月球”,并鼓励记者把他的这句名言“做到标题上”。在我看来,这狷狂的背后,分明是不知有法,不知有序,着实倒摸了一把公众的汗毛。这不是对民意的挑衅又是什么呢?

“海上皇宫”经历短暂的“假死”之后“复生”,民意终归不是真刀真枪,在权势部门“自由裁量权”面前,终归还是说了不算。这让人嗅出权贵资本的傲慢与戾气,以及对民意居高临下的蔑视和轻贱。怎么看,这都像是对舆论的一种嘲弄——你们不是想监督吗?“海上皇宫”尽管不是昔日神圣不可侵犯的皇家禁地,也还是轻易奈何不得的,草民的起哄“屁都不算”。

如果说几年前人们还在争辩“网络是不是卫生间的涂鸦”,到了今天,网络在传递信息、集纳民意方面的作用已无庸置喙。说网络民意常常带有片面性,却无法否认它的确反映了一部分人的意见———兼听则明,不管从哪个角度,都不能漠视这种声音。民意无疑是珍贵的,缘何在“海上皇宫”的熠熠光芒下却一钱不值呢?

道理其实很简单,世界上的利益总量不会改变,民众的利益得到尊重,民意指数提高了,权力者的利益就无法拓展。在一个权力者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方,权力部门的利益诉求难免膨胀。凭借权力获得利益一旦成为习惯,利益的边界必然模糊,规则变为可以随意操弄于股掌的泥团、任意伸缩的橡皮筋。民众利益的受损程度和民意的价值量成正比,民意如同垃圾,正是民意在权力部门眼里一文不值的写照。

不管郭奎章们的口号多么响亮和多么正当,其严重的外部性后果都是对公众合法权利的不义损伤。如果执法的结果不与主流民意保持适当的契合度,而是驶出民意轨道太远,守法的民众就会感觉失望,继而使守法伦理发生不应有的贬值,动摇正常的社会守法心理。权力与资本合谋下的“海上皇宫”告诫我们,如果民意异变为无能的摆设,导致公共资源破坏、公共责任打折和公共价值减损的利己活动必然会更加凶恶和膨胀。(肖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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