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之子季承昨日对记者表示,三天前,季羡林位于北大朗润园的家中玻璃被人砸碎,近五千册古书和一些雕塑、文物丢失。目前,季承已向警方报案,并向北大校方反映了情况。(12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季老尸骨未寒,大量珍贵的物品丢失,真是莫大的讽刺。季老在天之灵如何能安息呢?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那是乌托邦式的幻想,现实生活中何时实现过呢?贼偷方便,这是基本的常识,怎敢忘记呢?岂能剃头师傅撂挑子——置之不理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假如事先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又怎能发生如此令人痛心的事情呢?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季承作为季老遗产的继承人,怎能不知道季老遗产的宝贵价值呢?既然如此,就应该亲自或者是派人严加看管,可是,季老的故居却唱起了空城计,盗贼就像搬自己家里的东西一样把季老的物品拿走啦。盗贼得手以后,还会嘲笑季老的后人糊涂透顶吧?外人如何能知道季老的物品无人看管?因此,家贼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是内外勾结联手作恶。此事给大家提了个醒,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贵重物品一定要看管好,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

北大的校园绝对不是任人随便出入的天安门广场,盗贼怎么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得手呢?季老的故居丢失了那么多的珍贵物品,个把人根本就无法作案,光是季老的一尊半身铜像一个人就搬不动,人少了怎么能偷走呢?盗贼如果是开车出进出小区,门卫难道会瞎子看戏——视而不见吗?假如盗贼没有把季老的物品运出小区,那北大的校园就成了贼窝,就是家贼作案。不管是那种情况,北大都难辞其咎,都必须对此事负责。堂堂的北大校园发生如此重大的盗窃案,能把责任一推六二五吗?

亡羊而补牢,已然迟也。此次丢失的物品基本都是无价之宝,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的。希望警方能够尽快破案,追回那些价值连城的物品,严惩盗贼。打酒朝提瓶子的要钱。东西是在北大的校园里丢失的,假如警方不能破案的话,北大将如何收场呢?北大将如何面对季老的英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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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在北京大学朗润园的旧居于12月16日发现被窃,室内物品被洗劫一空。(12月20日《成都晚报》)

离季羡林先生去世仅5个月,其旧居就遭遇“清仓式洗劫”,其文化价值损失之大不可估量。关键在于,当不轨之徒看中了季羡林旧居中各种物品所蕴涵的巨大价值——虽然是文化价值“折现”的巨大经济价值,为何这点常识却不曾为有关方面所具备?难道季羡林旧居几千册珍贵的线装古籍,数量不等的佛像,不过是可以扔进历史垃圾堆的百无一用之物?不可以按照基本的文物保护逻辑,对其稍加保存整理么?

在我看来,季羡林旧居被盗事件之所以引发社会关注,并不仅仅在于季羡林的学术身份,更折射出民众对当下历史文化遗产被漠视乃至轻易损毁的普遍不满。如果历史文化遗产在某些公共管理者眼中,不过是缺乏现实利用价值的废弃品,那么本应留存的社会文化价值就会因此丧失。

季羡林旧居被盗的遭遇,仅仅是历史文化遗产在经济大跃进过程中被废弃破坏现象的沧海一粟。蓦然回首,究竟有多少名人故居因保护不善摇摇欲坠,甚至在商业化拆迁中化为废墟?有多少千年城墙、百年老屋被强行改造成柏油公路、高楼大厦?

吊诡的是,在文化保护成为“显学”、推动文化保护事业越来越成为社会潮流的当下,季羡林旧居依然被盗窃一空,这其中所反衬出的口号与行动、理念与利益的落差,不露声色地向我们提出一个命题———公共管理者是否真正保持着对文化复兴和价值重整应有的人文关怀与行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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