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台湾方面领导人马英九在新加坡会面,开创了两岸领导人直接对话沟通的先河。习近平在会面中提出坚持两岸共同政治基础不动摇、坚持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持为两岸同胞多谋福祉、坚持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四点意见,为两岸关系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必将对两岸的前途和未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能够实现和平发展,关键在于双方确立了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此次会面,两岸双方对“九二共识”这个共同政治基础进行了再确认,其核心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对两岸关系根本性质的明确界定。它表明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关系,也不是“一中一台”。虽然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未分裂。坚持这一共同政治基础不动摇,对两岸关系的未来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九二共识”,是两岸建立政治互信、实现良性互动的前提和基础。“九二共识”经过两岸有关方面明确的授权认可,得到两岸民意广泛支持。因为有了“九二共识”,两岸才能在1993年实现“汪辜会谈”;因为有了“九二共识”,国共两党领导人才能在2005年4月实现历史性握手;因为有了“九二共识”,两岸双方才能在2008年6月恢复两会制度性协商,两岸关系走上和平发展道路,处于1949年以来最好的时期;因为有了“九二共识”,两岸领导人今天才能坐在一起、面对面交换意见,翻开两岸关系历史性的一页。只要坚持“九二共识”,两岸之间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什么困难都可以设法克服。

坚持“九二共识”,是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定海神针”。两岸关系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如果这个基础被破坏,两岸关系就会重新回到动荡不安的老路上去,两岸同胞的切身利益和共同福祉就会受到损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形象地说,如果没有了“九二共识”这个“定海神针”,和平发展之舟就会遭遇惊涛骇浪,甚至彻底倾覆。

坚持“九二共识”,是大陆同台湾当局和各政党开展交往的基础和条件。大陆方面承诺,台湾无论哪个党派、团体,无论其过去主张过什么,只要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认同其核心意涵,我们都愿意同其交往。反之,对任何否认“九二共识”这个共同政治基础、分裂国家的行为,两岸同胞绝不会答应。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原则问题上,我们的态度始终如一,我们的立场从未改变,我们的意志坚如磐石。

固本强基,方能行稳致远。要和平不要冲突、要交流不要隔绝、要协商合作不要零和对抗,已成为两岸主流民意。台海动荡紧张,两岸冲突对抗,民众深受其害;走和平发展之路,谋互利双赢之道,利在两岸当下,功在民族千秋。两岸领导人此次会面昭示,只有坚持“九二共识”,两岸才能进一步增进政治互信、深化和平发展,才能共同携手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

《 人民日报 》( 2015年11月09日 01 版)

距双十一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口水仗已经提前开打。京东指责阿里逼商户站队,想垄断市场;阿里则回应,“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意指两家原本就不是同一平台上的竞争者。另一边,国美炮轰苏宁降价注水,苏宁指责同行作假,大大小小的口水仗数不胜数。

阿里京东两家开打,总是能擦出让人关注的火花。相比于京东的情绪激动,阿里则平静一些。维权很正常,闹到要全国喊话、“实名举报”的地步却更像炒作,时下电商行业的市场竞争和监管环境是否恶劣到了这种程度,恐怕没人会这么认为。所谓排他性协议到底是商业纠纷还是涉嫌垄断,有国家部门管着、有法律的武器可以拿来维权,并不存在投诉无门的情况。

巨头们的互撕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市场竞争的激烈,某种程度上说,双十一就是展示网购平台实力的指标,谁都输不起。双十一也被网友视为检验商家诚意的时刻,那些不愿意在这个时候放点血的,也将被贴上小气耍大牌的标签记恨上一年。

双十一前锣鼓喧天并不奇怪,风平浪静才是奇怪的事。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让自己能赶上这趟火车。这么说来,用什么来指责对手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摆开对决的姿势。得到便宜自然好,得不到也能给自己找一个体面的台阶。京东指责阿里垄断,但要论起双十一的由来,其实“双十一”从阿里的一个创意到风靡社会的一个节日,本身就是一个开放包容的过程。京东本身也是这个被意外炒红了的节日的受益者,借了别人的东风,是不是也要说声感谢呢?所以,对于电商巨头制造的各种迷雾,消费者并不太当回事,相互指责之下,其实他们都是受益者。

正是在相互借势之下,双十一才有了如今的红火,大家都应该珍惜这个属于电商的日子。口水换不来口碑,京东的敌人不是阿里,他们之间的不同也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他们真正的敌人其实还是他们自己。“双十一”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次质量抽查公告,抽查结果显示网络销售的儿童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和小家电等,合格率只有73.9%。价格是足够低了,但是质量是否足够过硬,消费体验是否足够好,这才是制约电商发展的最大的因素。不管是阿里还是京东,都不是在口水中成长起来的,而是在一步一步地改善电商环境,是解决技术、金融问题,甚至是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没必要在口水上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以一种旁观者的心态面对互联网的风云,可能更贴近问题的本质。说到底,这只是一场老大老二老三老四的争宠游戏。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其实更在乎的是真正的能力。市场不会被一家所垄断,但市场会选择那些真正为他们的生活带来变化的人。从这个角度说,摆脱对炒作式营销的依赖,回到更好服务大众、推动社会进步的本质上来,才是真正需要做的事。

“双十一”未到,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却已愈演愈烈,双方大打嘴仗,交锋多个回合。3日,京东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对此,天猫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京东的实名举报是“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11月4日新华网)

商家互撕,比拼优惠。这对消费者来说,当然是最开心的事——不用费心费力扮演“梅长苏”,就能坐享渔翁之利。何况,鼓点已然响起的“剁手节”,本就是个价格战的惨烈之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历程并不算长,大浪淘金,天猫与京东似乎已成“双雄割据”。不过这些年,各自都暗中憋着股劲,有跟工商同处一楼秀恩爱的,有与工商断然决绝发檄文的……风格迥异,路子有别,其实目的都是一样的。所争所抢,不过是市场份额而已。

11月3日晚,京东表示,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所举报的,大概是不少电商活动中的潜规则:比如据称,阿里要求平台下商家如果参加天猫“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它平台“双十一”主会场活动。不然,各种罚则棍棒伺候。阿里究竟是否这么做,或者京东有没有类似“家规”,眼下还是个一地鸡毛的事。

不过,2015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该规定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紧接着,11月3日,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凡此种种,皆说明“双十一”促销确实出现了公序良俗之外的游戏规则,而连年积弊也确实需要宏观调控廓清是非、厘清争议。

有一点是肯定的:逼着卖家站队,这种实体零售曾玩坏了的把戏,不应该成为电商竞争的杀手锏。因为卖家的话语权一旦弃械,伤害的是整个市场力量的稳态关系。最终,消费者贪了眼前恶战的小便宜,迟早要在无底线、无下限的竞争中吃大亏。于此而言,京东既然实名举报了,按图索骥的检查就箭在弦上——这既是还真相以清白的必由之路,也是规制市场秩序的职能作为。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是个让市场做主的年代,“互联网+”还在简政放权的大步流星里,中国电商发展到今天,似乎也没有“官二代”、“富二代”的流弊,都是白手起家,都是拼杀入局,管得太宽太严,终究不利于释放活力。尊重卖家的选择,尊重买家的权益,才能长远地走下去。眼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猫狗大战也好,竞业策略也罢,对消费者来说,得实惠才是硬道理,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才是硬道理。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无论是黑色星期五,亦或是“双十一”,没假货、真便宜,这才是消费者最关心的事。作为国内电商,口水仗固然要打,还得做足社交流量的功课,也要安排物流体系的保障,更要直面境外电商的挑战。至于逼迫卖家站队或打小报告等花招,还是趁早洗洗睡去。在自由开放的市场,永远别忘了赢得消费者才能赢到最后的真理。

“双十一”未到,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却已经愈演愈烈,双方大打嘴仗,交锋多个回合。互联网电商京东商城昨日称,近日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京东已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对此,天猫方面在接受新华网记者询问时回答称,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的局面却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11月4日 新华网)

“双十一”日益迫近,京东与天猫又“杠”上了。因为认为天猫存在要求电商在京东与天猫之间“二选一”,双方的交锋再次掀起高潮。电商们的冲突,虽然是商业主体为利益多寡而进行的冲突,当平常心看待,但也从中可以折射出电商生态里的力量较量,天猫的“鸡鸭论”恰恰就是对这种生态的一种抗争,一次真实素描。

同行是冤家,在商家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自从电商业界形成了京东与天猫对峙的情况下,京东与天猫的冲突就一直没有消停过。从“双十一”商标之争,到“猫狗之争”,再到天猫抛出的“鸡鸭论”,双方从名称之争到交易之争,实与虚的冲突始终绕不开的,说到底,还是以市场份额为基础的商业利益竞争。

电商,只不过是传统商业借助互联网的脱胎换骨。时世造英雄。在借助互联网这个平等平台方面,不管是天猫也好,还是京东也罢,尤其需要多些宽广胸怀,少些狭隘眼光。多些市场思维,少些小农思维。电商图的是利益,卖的是商品,以及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服务质量。与其“巧取豪夺”,不如在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以此来捍卫属于自己的市场和声誉。

作为市场主体,应该主动适应市场平等竞争、公平竞争的生存准则,而非采取搞垄断、要胁等形式,给商业竞争者及相关从业者以不当生存压力。

近一两年来,电商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刷单、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鸡鸭论”的论争,更加剧了这种冲突的烈度,突显了电商生态的非规则性。京东与天猫的冲突,对于在多大程度上优化电商发展,还真得需要他们扪心自问。

马云是懂市场的,也是懂法的。他曾经讲过,浙商不要行贿,这当然包括天猫这个商业主体。马云也应该明白,天猫不能限制或企图限制电商主体的市场选择权,而应该切实遵守市场法则,以平等自由合法为圭臬壮大自己,良性竞争。况且,早在今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该规定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市场涌现的新业态,不管是天猫,还是京东,都应该切实遵守。

电商的发展不可限量,但电商的生态也影响着电商的发展前景,电商界应该是多元的,而且也应该是合法的,而不应该奉行丛林规则。于此,电商各个主体,才会在“互联网+”的大潮中获得市场的滋润,找到属于各自的地位与尊严,从而得以成长壮大。否则,只能两败俱伤,自毁前程,为其他电商从中渔利提供机会罢了。

随着“双11”临近,电商间的竞争日趋激烈。3日,京东集团称阿里巴巴胁迫商家“二选一”,已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阿里巴巴方面随后表示,市场问题市场解决,阿里巴巴会将价格优势持续到底。(11月4日《广州日报》)

可能只是巧合,天猫的标志是一只猫,而京东的标志是一只狗,万众瞩目的“双11”还没到,“猫狗大战”却已经提前上演。面对京东集团的实名举报,阿里方面也毫不示弱,表示“市场问题市场解决”。客观而言,这句话显然更加值得欣赏,因为双方争执与纠纷的焦点,还是市场问题,现在京东方面不把精力放在市场上,转而向政府部门举报自己的竞争对手,多少都有点“不找市场找市长”的意思。

京东集团举报阿里胁迫商家“二选一”,看似义正词严,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举报未必真站得住脚。阿里方面对商家的所谓“胁迫”,实际上是商业中的排他协议问题,这是一种很常见,也很正常的商业行为。在阿里没有其他滥用行为的情况下,作为竞争对手的京东仅凭阿里占有市场支配地方就想通过行政权力之手限制阿里和自己的商户签订排他协议,并不合理,也可能会引发行业的混乱和无序。举个相似的例子,一个明星代言了某种产品的广告,那么他就不能再代言另外的商家同类产品的广告,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商业排他协议,这也是得到全世界认可的,如果一有排他情况就认定违法,恐怕也难以服众。

其实京东方面未必不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它的实名举报材料中,只字不提“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更加法律化的字眼,而是用了“店大欺客”、“妨碍正常市场竞争”、“扰乱电商市场秩序”等词汇,说明京东也知道这样的举报,恐怕很难得到国家工商部门的受理。由此可见,京东此举的如意算盘,并不是想和阿里打“垄断官司”,而不过是一次炒作和市场营销的行为,这和最近一段时间网友怀疑的“奶茶妹妹”大肆炒作怀孕一事博版面,替京东造势,其实是一个道理。

先不说这样的炒作是否高明,在我看来,一则,正如阿里所说,“市场问题市场解决”,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动辄请权力出场,未必高明,很多时候可能导致权力反过来妨碍了市场。所以京东方面还是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市场上更好一些。二则,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在举报别人之前,还得先做好自己。前几天,京东客服人员在北京市某区工商局办公楼“办公”的新闻,就引得舆论大哗,似乎也间接说明京东和权力似乎走得有点近,这对其他电商又是否公平公正呢?

【教育企业家诚实守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尊重竞争对手,这也是法治经济题中之义。不起哄、不拉偏架,涵养我们共同的公民理性,静待并信任法治的裁决。】

“双11”将近,硝烟味已浓。就在“剁手党”们跃跃欲试时,京东3日傍晚突然公布消息,反映阿里在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如果参加天猫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再去别家。京东认为这属于典型的“店大欺客”,已向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扰乱市场秩序。对此,阿里回应称,“对于竞争的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消费者选择。”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则表示,“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猫狗撕架”,一时颇为壮观。对此,我们不妨沿着法治思路进行理性分析。一方面,正常的市场竞争、互相撕架,消费者乐见其成,毕竟那是活力之源,在促销日也可提供多多优惠,反过来敦促各方企业提质增效。然而,一旦超出了合理的边界,陷入了恶性竞争,就过犹不及,恐怕谁都不愿看到,到头来遭殃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所谓的恶性竞争,大致分两种。一种是明面上的,比如诋毁、侮辱,还有促销时的“虚构原价”“仅此一天”等价格欺诈。另一种是暗地里的,比如逐步形成内外勾连、上下控制的平台垄断。市场经济乃是法治经济,无论明火执仗,还是暗度陈仓,均为商业契约所不容,必须受到执法部门的严肃处置,以此保护消费者权益,激励依法兴业的市场参与者。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明面上这些你来我往,在大数据时代取证并不困难,难就难在暗地里的小动作。这么说,并不针对特定的电商。毕竟,自由竞争往往容易导致胜者为王,渐渐出现寡头垄断态势,比如微软。因此,反垄断与反价格欺诈的法治职责,双双都要争先恐后跑在前边,该开的天价罚单就要重拳出击,决不能心慈手软。

倘若罔顾事实,单纯诬告陷害,那也得有个说法。法律不能偏袒,更不能纵容。有时候,个别企业做大了,社会影响力不小,执法者可能会有投鼠忌器的顾虑。其实没必要。教育企业家诚实守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尊重竞争对手,这也是法治经济题中之义。真正成熟的大企业,自然会理解、会支持,会在跌倒的痛处警醒自重、从头再来。

猫狗撕架,来不得鸡同鸭讲。不少人只凭义气和感情用事,投给自己支持的企业与电商。其实,看待现代商业竞争,多一些冷静、客观与法治思维,比简单的点赞、叫骂更有意义。不妨换个角度看,今天的线下消费者,明天就可能成为线上的卖家,甚至是下一个天猫、下一个京东。不起哄、不拉偏架,涵养我们共同的公民理性,静待并信任法治的裁决,才能维护好电商平台和消费者的权益。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