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百分比分布(资料图)

新华网评论员 王 勉

当更多人把目光盯在昆山“8·2”爆炸事故的成因、责任归属等问题上时,却忽略了一个事实——昆山爆炸事故背后暴露的职业病之忧。这一现象千万不可小觑。

连续几天来,阅读昆山爆炸事故的新闻,员工描述这样的细节:“中午吃饭,从车间出来脸上抹了一层灰,蓝颜色的粉末,活生生一个兵马俑”“中荣工厂平时粉尘弥漫,一天工作下来必须清洗口鼻中的污物。”“洗过的衣服晾晒后往往都还附着一层脏东西。”“在饭点清扫生产线,每次都能扫出一油漆桶的金属粉尘”……

很明显,在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人们常年在粉尘弥漫的环境下工作,而防护措施少之又少,甚至没有。该企业曾有员工发帖举报得了矽肺病。

笔者之所以对此如此敏感,是因为我工作以来目睹了太多职业病患者的生离死别,后果非常惨痛,教训异常深刻。今年距离广西上思县叫安乡20岁女孩李妙山去世已整整7年。2004年,初中毕业的李妙山和同学一起到东莞一塑胶制品厂打工,干得是喷漆的活。2006年,她经常头晕乏力,眼前发黑。后来经过多次诊断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为了看病,家里变得一穷二白。无奈父母去找工厂,工厂恶劣地将其赶了出去,丢下一句“凭什么证明是工厂原因导致患病?”后来新华社关注李妙山命运,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但由于病情严重,20多万捐款花光,也没留住这个花季少女的生命。

南宁市马山县农民工到海南省东方市一金矿打工。在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对他们进行的拍片检查中,340多人有150多人确诊矽肺病。因为打工是在九十年代初,十多年后才发病,很多老板早就不知踪影。据悉,现在不少人已经过世。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目前因在“毒工厂”打工引发的职业病,以矽肺病和血液疾病为主。由于职业病多数发病慢,不少是在五、六年,甚至十年后才发病,很多已经离开了当时的工厂,或者已经换了几家工厂,即便“冤有头债有主”,但很难能扯得清。加之,这种病患者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只能听天由命、默默等死。

意识淡漠和重视不够是患职业病的最大元凶。一方面,多数打工者没有预防职业病的意识,最多“觉得有点呛”“觉得味道刺鼻”,有的带个口罩,有的任何防护措施没有。很多在不知不觉中患病,等醒悟了来不及了;另一方面,对于工厂而言,老板出于私心考虑,不愿意花太多成本在环境改造方面。同时,工厂也不可能告诉工人,他们的环境差,要防范职业病。反而对一些环境差的生产线,抬高工资,吸引他人去。多数人认为身体扛得住就去了,殊不知,却在向死亡线上迈进。近年来,国家在职业病防范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成绩不小,但提高公众对职业病的认知和相关知识的普及,依然是当务之急。

但愿更多的人能早日清醒过来,自防自救;但愿更多商家从良心和道义出发,加大环境建设的投入;但愿这样的悲剧能少发生!

【在企业漠视劳动者的尊严、从制度上将他们机器化之时,安全隐患就已像那些危险的粉尘一样开始聚集。】

截至8月3日,上周六早晨发生的昆山工厂爆炸事故遇难者已达71人,另有186人受伤。

媒体的报道,解释了事故伤亡为何如此惨重:爆炸发生时,有超过半数员工在干活;工人们的工作时间是从早7点到晚11点;周末经常加班,但可以拿双倍工资,每月到手工资四五千元;幸存者说,他们上工之前没有培训过安全知识,也没人知道粉尘会爆炸。

这些信息,让一些媒体给涉事企业贴上了“黑工厂”的标签。但实事求是地说,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制造业密集的地方,昆山中荣金属公司这样的企业并不算“黑”。在很多不正规的小企业或作坊,同等劳动强度,拿不到这样的薪水;这里周末上班能拿双倍工资,别的地方周末不上班就会被辞退。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能从零散的媒体报道中,看出这些工人在涉事企业中被机器化的现实,而且正是这种工人机器化的现实,为如今的爆炸事故埋下了隐患。

媒体报道提供了一个细节:事发当天,车间管理人员开工前没有强调安全问题,仅要求工人们“多出产品,保证质量”。企业将对效益的强调置于最优先级,忽略对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关照,究其因,在于企业管理者不是把工人当作人,而是将他们当作了机器的一部分,唯一使命就是多干活、多挣钱。

或许有人会说,即使让这些工人享受周末休息的权利,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爆炸事故依然迟早会发生。这种假设乍一听似乎有理,但仔细分析其实经不住推敲。工人机器化并非只表现为企业对工人的体力压榨,而是全方位的权益践踏。正因工人们被视作机器,企业在缩减成本、追逐利润时,才率先打这些“机器”的主意——不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安全避险培训,不配备国家要求的抽风集尘设备和粉尘预警装置,甚至两个月前出现小事故后依然未有整改行动。

在企业漠视劳动者的尊严、从制度上将他们机器化之时,安全隐患就已像那些危险的粉尘一样开始聚集。当这种隐患达到一定浓度,一场毁灭性的爆炸就成了某种必然。值得忧虑的是,在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会有更多企业展现出“黑工厂”做派,进一步将工人机器化,而这将给更多悲剧埋下伏笔。

本报特约评论员 汤嘉琛

这几天,发生在昆山的爆炸事故,让安全生产再次引起高度关注。伤者的痛楚、家属的悲伤,可谓哭声一片,甚至连当地政府的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也不禁哭了起来。

这让我想起去年舟山水产制冷行业安全整治的情况。当时,因为外地发生了几起事故,舟山对全市370家水产制冷企业开展联合排查,结果确实发现了很多问题。政府决心整治,但问题也来了。水产制冷行业是当地重要产业,事关许多人的生计,恰逢生产旺季,一些企业主和基层干部担心经济效益会受影响。尽管如此,政府还是下了壮士断腕的决心,甚至做好了接待上访的预案。用当地领导的话说,叫“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按照规范化标准,当地关停了89家企业,只有一次企业上访,还是在最开始的阶段。更令人意外的是,今年上半年该行业产值上升近10%,行业利润增长40%。原来,那些不合格企业关停后,整个行业企业受低价竞争冲击少了,利润就出来了。安全工作不但能带来社会效益,更能带来经济效益。可见,抓安全,出发点明确了,态度坚决了,可能会有骂声,但最终听到的将是赞声。至于哭声,更会远离我们。

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4日表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董事长吴基滔等。当地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8月4日《北京晨报》)

昆山爆炸遇难者已增至75人,尽管已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为企业董事长,当地政府也需承担领导与监管落实不力的责任。但对于这一特大爆炸事故的追问,显然不应就此停止。

应该说,对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公众的确并不陌生,但昆山之殇,仍然相当出人意料。相比以往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于缺乏监管,安全管理水平差强人意的小工厂、小作坊。昆山开发区显然要“高大上”得多,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聚集地,昆山开发区的工厂企业普遍被视为具有先进的生产与管理水准,这一高端定位不仅让昆山经济从中受益匪浅,同时也极大的杜绝了安全隐患。那么,何以“优等生”竟然摊上大事儿,代表先进生产管理水准的开发区,居然发生如此惨烈的安全生产事故,这恐怕才是昆山爆炸事故最与众不同,也最需反思之处。

尽管主要责任人为企业董事。但从发生爆炸事故企业的简介来看,作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美国通用汽车的指定供应商,其官网显示该公司已通过 ISO14001:2004、ISO TS16949:2002及美国OEM认证,并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丰富的生产经验。有着如此多的国际管理认证,更具备国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资质。这样一家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要说不能与那些险象环生的小工厂、小作坊同日而语。那么,何以惨烈的爆炸事故,仍然令人震惊的发生了呢?

事实上,虽然头顶为数不少的光环,但这家企业所暴露的安全管理风险,却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初步的调查已显示,厂房没有按照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车间,生产工艺路线过于密集,除尘能力不足,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照防爆要求配置,没有清理管道的积尘,造成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而就在爆炸事故发生两个月前,这家工厂便出现过粉尘燃烧,而这一致命的幽灵,却始终未能引起工厂管理方的足够重视,直到最终酿成大祸。

不仅如此,对于安全监管,公司方面常会动用一些“公关手段”来蒙混过关。管理对于安全生产隐患,更是心知肚明,以致连车间都不敢进。如此隐患丛生的工厂,出事不过是迟早的事儿。而尤为耐人寻味的却是,何以出事之后,隐患与风险纷纷曝光,而出事之前,却一直相安无事呢?

某种程度上,昆山爆炸事故也再次印证了“海因法则”。这个由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则: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换言之,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可见,最可怕的不是风险与事故本身,而是对安全隐患的毫无觉察,甚至麻木不仁。这一法则,并不会因为企业是小作坊,还是外商独资企业而有不同。

基于此,一向是安全管理“优等生”的外商独资企业,却发生伤亡如此惨重的爆炸事故,虽在预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而昆山爆炸事故背后的“海因法则”,以及由此所暴露的安全监管隐患,或许才更亟待盘点并追问。

【事故惨痛的教训,换来的不应只是点燃的蜡烛和无奈叹息,更应是实际的警醒和行动。】

8月2日早晨,江苏昆山中荣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的爆炸声,打破了七夕的浪漫和宁静。截至3日17时,这起粉尘爆炸事故已造成200多人死伤。《新京报》等媒体调查发现,涉事企业一直面临粉尘问题,两个月前还出过一次粉尘燃烧的小事故;员工上工之前未经过安全培训,也没人说过粉尘会爆炸;涉事企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出事后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几乎每次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当媒体试图弄清事故为何会发生时,企业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员工缺乏安全培训、不具备避险和急救知识,监管机制没有发挥作用等,都会一个不差地浮出水面。然而,过往事故中总结出的教训,似乎并未被相关企业真正吸取。曾经发生过的悲剧,总会换个时间、换个地点重新出现。人们不禁要问,为何这些安全事故的背后总是有相似的情节?

从以往案例来看,安全生产事故之所以频频出现,往往都与企业的效率和利润的畸形追求有关。在昆山粉尘爆炸事故中,有幸存者回忆说,他们上工之前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每天只照例强调“多出产品,保证质量”的要求;抛光车间里虽然有除尘机,但一般是每个月休息一两天时才会清理一次。

重效益而轻安全的背景是,很多三十年前涌入昆山的台商,如今正普遍面临经营压力和成本困境。在制造业结构转型压力不断增大的今天,台资企业追逐利润、削减成本的问题更加凸显。提供安全保障、开展员工安全培训等,都可能被当作可以压缩的成本。当企业不顾一切地追逐利润,就已为今日的事故埋下隐患。

另一方面,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劳动技能要求不高,企业管理者仅将他们当作赚钱的机器,这也是一种暗藏隐患的倾向。从媒体报道来看,涉事企业的工人大都是既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又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事实上,从建筑工地、制衣厂到零部件生产车间,流水线上的很多工人,在进城之前都是只懂得种田种地的农民,不出事时他们是任劳任怨的螺丝钉,一出事他们就是“炸弹”。

当然,安全事故频发、重复发生,背后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是整改不到位。2010年以来,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冶金等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然而,不少企业安全事故之后的整治都是运动式的,主管部门发发文、罚罚款就过去了,隐患却依然潜藏在生产作业环节当中,直到类似事故不久之后再度出现。

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后,涉事企业内部人士向媒体抱怨:“通知来了一箩筐,层层检查也是家常便饭,但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没见企业真正有什么行动。”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残垣、破窗、凌乱的厂房、哭泣的背影,事故惨痛的教训,换来的不应只是点燃的蜡烛和无奈叹息,更应是实际的警醒和行动。把好安全生产的每道关卡,补好安全生产课,才能让“相似情节”不再上演。

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企业利润、地方财政收入等相比,职工生命的重要性被排在了第几位?相关部门如何对此给出一个答案?今天,我们向此番爆炸事故中遇难的职工致哀。但我们更感觉一种不安和压力:如何避免下一次事故的降临,我们做好应对了吗?

刚刚过去的周末,一起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令国人震惊——8月2日上午7时35分,江苏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厂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截至4日,遇难人数已上升至75人,近200名伤者在接受救治。事故初步判断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遇到明火引发爆炸。按照相关规定,粉尘车间是严禁明火的。

8月2日,农历七月初七,被称为“中国的情人节”——试想,当许多人正在规划怎么过节时,在昆山,几十个职工瞬间失去了生命,几十个家庭面临生离死别。

4日由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确定,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据新华社等媒体报道,在事故发生后,有职工表示“上工之前,没人培训过安全知识,也没人说过粉尘会爆炸”;有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年,通知来了一箩筐,层层检查也是家常便饭,但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没见企业真正有什么行动”……

如果上述情况属实,不难判断的是,这家企业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落实方面表现出的阳奉阴违让人震惊——粉尘爆炸发生的时间是以毫秒计算的,也就是说逃出去的机会几乎为零,所以,最重要的安全措施就是预防。而在涉事企业,人们几乎没有看到预防事故的积极有效措施。

这是一家美国通用汽车全球供应商的供应商,想来这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和现代化程度一定是不错的,它所生产的汽车配件也一定为其创造了不菲的利润,然而跟此前一些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一样,“经济第一、安全靠边”依然是其不变的“定律”。

每每提及安全生产,监管亦是绕不开的话题。“大盖帽”不少,怎么就管不住爆炸?其实无外乎三点:第一,企业会装。监管来时啥设备都有,该通风通风、该除尘除尘;第二,监管不严。若每次监管都是“突袭暗访”,怎么可能查不出问题?若真是监管动了真格,罚款、查封、停工、整改,企业怎么可能毫不理会?第三,企业和监管之间有不能说的默契——你要业绩,我要政绩。企业演戏、监管看得津津有味,于是事故往往“现场直播”。

粉尘爆炸不是头一回,安全生产事故也是屡见不鲜,人们一次次为逝去的生命叹惋,指责企业、质疑监管,但事故依然再次发生。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企业利润、地方财政收入等相比,职工生命的重要性被排在了第几位?相关部门如何对此给出一个答案?

2011年5月,国家安监总局下发《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造成粉尘爆炸事故的四方面原因,比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力,作业人员缺乏相关安全知识;监督管理针对性不强。应该说,如果企业和监管部门能够做足这四点,事故本不会发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期,美国空军和降落伞制造商之间有一个真实故事。当时,降落伞的安全度不够完美,良品率只能达到99.9%,但美国空军要求必须达到100%,在厂商认为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军方改变了检查品质的方法,即从厂商交货的降落伞中,随机挑出一个,让厂商负责人装备上身后从飞行中的机身跳下。从此,100%的良品率实现了。不良产品率为零之于安全生产事故为零,是一样的道理,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找到那能戳到企业心窝子的方法,并且严格按照这个方法去办,而不是频频给企业违法违规的机会。

今天,我们向此番爆炸事故中遇难的职工致哀。但我们更感觉一种不安和压力:如何避免下一次事故的降临,我们做好应对了吗?

截止到8月4日早晨,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目前相关方面已基本查实,此次中荣金属制品公司爆炸为重大责任事故。(8月4日央视)

75和185并不是两个简单的数字,其背后是75条鲜活的生命的消逝,是185人正在承受身体的伤害和面临死亡的威胁。如此惨重的结果,其背后都隐藏了哪些轻微事故以及事故隐患呢?

中荣公司的爆炸事故,再一次印证了海恩法则的准确性,同时也提醒我们,切莫忽视重大事故发生之前的轻微事故、未遂先兆以及事故隐患。拿中荣公司为例,轻微事故并非没有,两个月之前的除尘设备起火事故,就是对该公司的最大警示;而未遂先兆以及事故隐患更是举不胜举:比如未经培训的工人,比如除尘设备的不起作用,比如有人投诉污染,比如有员工出现尘肺病情,比如中层管理者不敢进入车间,比如厂房未按标准建设,比如检查“做做样子”等等。

纵观以往类似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一些惊人的相似之处,比如都有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薄弱,都有缺失的制度规定,都有松懈的管理措施,都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走过场、“做做样子”等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之下,不爆炸是偶然的,爆炸显然才是必然的。

工厂黑心,监督无心,最让我们揪心之处莫过于:相关隐患明明存在,但就是引不起重视,工人似乎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在工作岗位上坚持,死于粉尘爆炸或尘肺病;二是从黑心工厂离开。

将自身置于险境求生存成了中荣公司员工现实而又悲怆的命运。问题的关键是,在有着“世界最大代工工厂”之称的中国,那些工厂聚集地,还有多少可能会爆炸的中荣公司?还有多少员工与中荣公司的工人们一样,身处危险中,用生命的代价而谋求生存的机会?我们又该如何治理这样的黑心工厂,该如何解除这些工厂内员工所处的危险境地?相关法律、规定、制度,如何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不形同虚设?这些,显然才是最值得我们追问与关注之处。

【检查人员怎样被企业的“公关手段”公关的,除了渎职,里面有没有猫腻、腐败,应该一查到底,并依据法律严加惩治】

8月4日,国家安监总局昆山爆炸事故调查组认定,8月2日发生的粉尘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董事长吴基滔等,当地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要以最严肃的态度彻查原因严厉追责,让肇事企业和责任人付出更大代价。

责任认定及追责只是事后处置,这起事故的隐患其实早已埋下。从报道中不难发现,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荣公司早已进入极度不正常状态,却一直在“带病生产”。为节省成本,工厂采用人工除尘;每天从一条生产线上扫下的粉尘,就有一大桶;为赶订单工期,连人工除尘都做不到每月一次。另一方面,该企业的工人每天超负荷工作,劳保设备残缺,工作环境恶劣,安全培训缺乏,导致工人连粉尘会爆炸都不知道。

出事之后,不少人都在惊问:昆山这么发达的地方,为什么还有这样无视法律法规、置工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的无良企业?问题就出在监管不力,或者说监管形同虚设上面。

监管部门虽然每年都会对中荣进行三四次检查,但几乎每次都会让该企业以各种方式蒙混过关。比如,企业会在监管部门检查前搞突击清理,并在检查当天压缩工作量,甚至跟检查人员混熟后采取一些“公关手段”。当监管成了纸老虎、成了摆设,企业就不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导致的后果就是如其内部人士所说,“这些年,通知来了一箩筐,层层检查也是家常便饭,但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没见企业真正有什么行动。”

监管“放水”,或许还另外有“隐情”。当地有官员接受采访时称,中荣公司等上世纪90年代引进的台资企业,早已“病入膏肓”,生产设备陈旧、劳动安全防护措施不配套、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标准……这些企业的生产状况,已经落后于时代需求,处于不查不纠就得过且过的状态。但是,当地却迟迟下不了决心将其淘汰。

也许正是当地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让安全监管陷入了尴尬境地。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曾向记者透露,因为近几年经济形势不好,如果提高监管标准,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很容易被“管死”,所以,有关部门在监管企业时,“枪口”往往不自觉地抬高一寸。加上当地台资企业占七成,向来对台资企业有所优待,在一些问题上也不会“强求”,反而让这类有监管隐患的企业更加有恃无恐。 

如果隐患只是偶尔存在,监管部门还似能以企业过于“狡猾”、监管一时疏漏为借口推脱,但是,正如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的,“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长期”两字,勾画出了当地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负责人与事发企业的“共谋”嫌疑。可以说,没有监管“放水”,就不会发生昆山特大爆炸惨剧。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要求,事故调查组要依法依规加快事故调查,严厉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的确,检查人员是怎样被事发企业的“公关手段”公关的,除了渎职,里面有没有猫腻,有没有腐败,应该一查到底,并依据法律严加惩治,不仅让肇事企业和责任人,也让监管责任人付出更大代价。只有严肃追责加强震慑,并痛下决心淘汰“血汗工厂”,砍掉“带血的GDP”,才能防止下次爆炸的发生,工人的生命安全才有保障。

昆山爆炸事故之后,人们在谴责企业负责人拿人民的生命换取效益的同时,也会深挖一层:政府的监管到哪里去了?安全检查难道从来没有发现问题?今天有追踪报道给我们答案了,原来是昆山爆炸企业遇检查就公关。(《新京报》8月4日)

安监部门检查时,中荣公司的应对方法如下:一、检查当天,至少减少一半工作量,有时,还会让工人等到检查组快进来时再开工,如此粉尘量会减少;二、提前一晚突击清理,清扫除尘机,打扫车间卫生,还会喷水保湿;三、经常来检查的工作人员比较熟悉,会动用一些“公关手段”。有时遇到检查,公司会把工人安置在空厂房,制造没有生产工作的假象。

两个层次的问题暴露出来:通过弄虚作假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让检查者难以发现企业车间粉尘过多、存在爆炸危险的问题;进行公关,例如可以让检查人员按照自己的意图,不“发现”存在问题,即使发现问题也不上报,即使上报了,也可以不用整改而过关。

不过,检查的前一天突击打扫以减少粉尘,检查的当天让工人休息,减少工作量。一个前提就得成立:事先知道第二天有人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一般来说,检查分为事先通知的检查和突击检查。如果安监部门的检查都是提前发出通知,让企业做好准备迎接检查,企业预先知道并弄虚作假也不奇怪。如果安监部门搞突击检查,那么就得有“内奸”向企业通风报信。

这样的安全检查,就是检查者和被检查者联合上演的一出“双簧”。上面通知了,下面把真相隐瞒了,于是检查时形势大好,皆大欢喜。问题在于,这样的“双簧式”假检查,究竟想骗谁?企业和监管部门是演“双簧”的主角,自然不会上当。而缺乏安全教育的职工,可能也没意识到企业存在安全问题。

其实,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就是一项“点卯”的经常性工作。对他们来说,查出问题是成绩,说明检查认真;查不出问题更是成绩,说明平时监管到位。每年向上级报告政绩时,总结材料上都会写全年进行了多少次检查,发现和纠正了多少安全隐患。至于具体怎么检查,隐患究竟如何整改,只看材料、听汇报的上级哪里知道?总要等重大事故发生,上级才会恍然大悟:你们平时是怎么进行安全检查的?

至于所谓“公关”,中荣公司究竟向谁公关,又是如何公关的,有待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保不齐会查出几个腐败分子。反映其公关效果的事例倒是有一个:两个月前,因为除尘机过热,中荣公司发生了一场火灾。有关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后,厂里仍在生产。下达整改通知为什么不需要落实?难道这就是“公关”的效力?

《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在赋予监管部门权力的同时,也明确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监管部门人员,应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们常见的是事故的主管单位被查处,有时追及政府主要领导,而监管部门和人员被追责的情况则很少。这是不公平的,尤其在发生过类似“双簧”的情况下。希望从昆山事故开始,监管部门的责任也得到彻底追究。

从事发到现在,连续30多个小时,看到媒体上一条条关于江苏昆山“8 2”爆炸事故的消息,心里不是滋味。尤其看到那惨烈的爆炸现场、一个个被烧光了衣服和头发的伤者、亡者,内心更是钻心的痛。

尽管我没去事故现场,尽管这起事故的责任有待进一步调查确认,但就官方的通报以及媒体的报道,目前可肯定的事实是: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就企业环境及安全问题举报过,“大盖帽”去过一拨拨,但是企业依然我行我素;事发前公司就曾发生过粉尘爆炸,未见整顿;员工未知安全培训,不知粉尘会爆炸;出事企业只给厂房投保,不给员工投保;员工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每月只放一天假;不少老员工有潜在尘肺病的危险……

可以想象,事发企业是何等的唯利是图,视员工的生命当儿戏?可以想象,当地政府在监管方面是何等的不到位?可以想象,这个地方还有多少企业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样,可能暗藏隐患?

在8月2日下午召开的此次事故的新闻发布会上,面对百名记者,昆山市市长路军当场哭泣,为遇难者默哀。我相信市长的眼泪是真情的表达。作为一个有血有肉之人,失去71个生命,100多人严重受伤,这样的惨剧谁能不伤心?

但假如我是路军,我更应该为一些制度和规定在昆山的形同虚设、执行的走马观花而落泪。作为政府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中央至地方,各种有关企业经营安全的制度、规定、法律法规“一箩筐”,结果为何还是发生这样的悲剧?处处高压线,为何不带电?不说别的,单就粉尘爆炸问题而言,国家早就制定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此外,针对2010年以来,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鉴于此,2011年5月初,国家安监总局下发《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然而,上述通知下发不到20天,就有企业因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导致人员死伤。2012年8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再次印发通知,在全国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毫无疑问,按常理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在检查之列,但现在事实证明,当时的检查是否走了过场?后面的监管又是如何进行的?这些问题显然需要给出答案。从事发企业一位内部人士口中可见一斑:“这些年,通知来了一箩筐,层层检查也是家常便饭,但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没见企业真正有什么行动。”

现行的发展观、政绩观以及考核、考评体制,也为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埋下隐患。该企业创办于1998年,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系美国通用汽车指定供应商。在不少地方依然盲目追求GDP的观念下,正是因为其披着“外商独资企业”的“护商符”,一方面管理者为留住这样的企业而选择性地忽视隐患,另一方面该企业凭此身份免检避查,双重因素叠加,使得企业习惯性地忽视对工人的安全保障而顶雷生产。

“海恩法则”,众所周知。纵观昆山“8·2”爆炸事故,其实和以往不少安全事故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依然是人祸的因素占主要。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一味地只看重经济效益,没有打心底里重视安全生产,违法成本低;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果不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使命,不心存敬畏,只是去应付、作秀,甚至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再多再细的规章制度、法律条文仍将是一纸空文。这也是最可悲、最值得流泪的。

如果真是这样继续下去,相信过不了几天,待一切“风平浪静”后,那些不规范的、视员工生命如草芥的无良企业,又会死灰复燃。同样,那些抱着侥幸心理,公权私用、公权滥用的监管者,依然会我行我素。而这次事故唯一永久留下的,可能就是那71个永远不可能再醒来的生命,以及留给其家庭、父母、孩子永远的痛。

仅此而已!

新华网评论员 王勉

8月2日,台资企业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根据8月3日昆山爆炸事故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宣布的最新消息:已有71人遇难,186人受伤。这也许是昆山史上最惨痛的一幕。但灾难无情人有情,事故发生后,市民积极参与救援的一幕幕,令人感动,更让世界感受到人间的大爱。

救人,比什么都重要!“大部分伤者的烧伤面积超过90%,伤势最轻的烧伤面积也要超过50%,几乎所有人都是深度烧伤。”事故发生后,在救人队伍中,我们看到了争分夺秒的白衣天使,看到了舍生忘死的“板车哥”,也看到自发献血的市民排起长龙。我们为每个伤者祝福,也为每名参与救援的人点赞。

40多岁的河南籍员工邹师傅,第一时间组织10多名工友,用板车及时将伤员抬进前来救援的车辆,一共救出了20多名受伤的人,被当地市民亲切的称为“板车哥”。 爆炸现场,危机重重,没有一腔正义的热血,不可能勇敢冲上前去;没有对生命的真正尊重,也不可能不顾自身安危去救出那么多人。“板车哥”在关键时刻迸发出的力量和人性之美,感动世界。

“面对生命,你别无选择”,一名参与抢救伤员的年轻人,面对记者采访时,只说了这样简单的一句话。朴实的话语,蕴藉着责任;生命的价值,体现在大仁大义、大勇大猛。面对危难,有什么样的选择就展示着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有什么样的行动就昭示什么样的立场。选择救人,就选择了人性之美;忘我救人,更实现了人性升华。

在这场事故面前,还有太多平凡人的坚守与付出,令人感慨,给人精神洗礼。比如献血者。事故发生后,献血者踊跃,血库爆满,统计显示,当天接受无偿献血602人,预约登记超过1500人。时间在推移,无偿献血的故事依然在延续。感谢献血者!他们也许身份不同,来自不同地方,但身上都涌动着热血,跳跃着激情,传递着爱心。

平凡举动见证着人性的高贵,看似不经意的动作书写着金子一般的心灵。稍微留心便可发现更多温暖人心的细节,比如爱心接力的公交车司机,自发请缨的志愿者,还有那些不为人知却奉献爱心的热心好人……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值得尊敬;每一个带有奉献气质的举动,都值得学习。感动于平凡的真,也感动于人性的美好,也许我们不应该止于感动,分享真善美、力行真善美才更有意义。

感动与分享之余,我们也有责任深入而理性思考,如何避免悲剧重演?如何更加尊重生命?正如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所称,愿逝者安息,更要尽快查明原因,严惩责任人,并以此为警示,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这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告慰!诚然,唯有痛定思痛,不让悲剧重演,人性之美才更令人欣慰。

期待伤者早日脱离危险,期待人性之美继续彰显,更期待我们的世界更美好,生命得到最大程度的呵护。

昆山“碎醒”2014-08-04 09:14

一声巨响之后,昆山市度过了一个最为悲怆的七夕节。这个原本温馨浪漫的日子,因昆山中荣金属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的爆炸,变得有些急迫和忧伤。200多人死伤,惨烈的数字不忍直视,却逼迫着人们从中深刻反思。

台湾高雄燃气爆炸事故的余波还未消散,江苏昆山的爆炸声又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心和关注。除了第一时间号召市民献血抢救,呼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媒体也试图探究这起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

@京华时报的报道,指出了事故之前的先兆。涉事企业的多名员工证实,大约两个月前,事故车间的除尘机曾经起火。“这次火灾,烧毁了机器所在的彩钢板房,但是并没有引起厂区领导的重视。”像以往很多安全事故一样,如此明显的危险信号,被轻易地忽略了。悲剧已经发生,再多“如果”也不能亡羊补牢。

不过,即使危险征兆未被重视,照理说还应该有安全检查兜底。时代周报记者@何光伟就援引昆山安监局官网消息——“到7月31日,各区镇共出动检查人员2973人次,检查企业单位场所1328家次,排查隐患3016处,已完成整改2803处。”这么多的检查仍未查出问题,不仅打了当地安监部门的脸,而且又一次暴露出监管层面的痼疾沉疴。脆弱的安监力度令人心痛,@何光伟在引述前面这些数据时,也不忘呼吁一句:“这次昆山市安监或苏州市安监该有人为爆炸负责了。”

事故之所以有万分之一的几率发生,就在于有一连串的隐患存在,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触发“8·2”爆炸事件的最后一根导火线,是粉尘与明火的致命邂逅。对于这种普遍隐藏于工厂之中的危险,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张礼敬给大家做了一番科普:“当粉尘悬浮于空中,达到爆炸浓度极限时,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至于造成伤害大小,和粉尘量、空间及作业现场人员密集程度等都有关。”

由此说来,现场人员密集程度,才是伤亡程度的决定性因素。腾讯@今日话题就从这一角度穷追猛打,质问昆山爆炸案“为何发生在周六清晨”。栏目主持@张德笔写道:“本以为惨案发生时间能降低损失,但‘少有双休,每天工作15小时’让这样的希望破灭”。普通人认为工人在周六加班仅仅是为了双倍加班费,实际上,多来自外地的工人们没有选择加班与否的权利,因为“来了一个订单,公司就得赶工,这个时候工人不想干活,和表达出自己想辞职的意思并无差别。”

连环因素共同酿成了这起惨剧,不过,如果没有发生如此大的爆炸事故,昆山可能仍然沉浸在以往的骄傲中——连续九年位列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榜首、大陆经济实力最强县级市、“百戏之祖”昆曲发源地……只不过,七夕清晨突如其来的爆炸声,彻底将昆山从昔日美梦中惊醒。昆山市长路军在发布会上流下的几滴眼泪,也没能阻挡人们对当地工厂环境、脆弱安检的风暴式质疑。

深究事故细节,人们就会发现繁华经济下的虚弱内脏。透视这背后的脉络并不难,@连鹏就捕捉了大篇幅报道中的小细节,并一一陈列,“工人每天干15小时,月薪仅四五千,工厂有部分保险没有交齐;前员工曝工厂环境恶劣,曾因粉尘吐血;企业不仅污染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一直被举报,从未停止生产……”悲剧已发生,这位专栏作家颇感无力地感叹:高楼背后有阴影,霓虹灯下有血泪。

感伤之后总少不了反思。@新京报推出4个整版的报道,盘点了近几年发生的粉尘爆炸事故,并对这家事故频发的企业提出了几大追问。@新华视点的微评扛起呼吁的大旗:“阳光照不进工厂,灾难就随时可能临头。规章、监管被当儿戏,生命就难得保障。严监管、强问责,安全生产的警钟,不能再用生命去敲响!”

在多家媒体评论齐声敲打监管者和生产者之后,@人民日报的微评掷地有声——“拒绝带血的GDP,口号喊了多年,恶性事故为何仍频频发生?严厉查处、严肃追责。劳动者的生命,比任何发展都重要!”仿佛觉得这种呼吁还不够,@人民日报又翻出了2010年见报的一篇题为《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的评论,再度强调:“悼念无辜逝者,更是提醒:要安全发展,不要血淋淋的发展。”

“昆山玉碎凤凰叫”,唐代诗人李贺在千年前以昆仑山为引的诗句,如今在字面上看也颇有几分凄凉之意。不过,严厉追责和反思问题恐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有关方面务必要按照中央领导人的批示,妥善做好逝者和伤者的安置工作。

扫描关注微信公号

【如果企业把安全当耳旁风,政府监管又缺位,那些有危险的生产行为,岂不如同坐在火山口上,其发生只待自然条件在某个瞬间积聚?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唯有把安全监管硬起来,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一个标准、一以贯之,才可能说是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又是一起恶性爆炸事故,目前已致近70人遇难。发生在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爆炸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指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就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看,这起爆炸事故毫无奇特之处。8月2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官方初步判断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疑似因粉尘爆炸引发。尽管粉尘爆炸听起来新奇,不少人还是头一次听说,但对于这家工厂来说,显然不是什么新事物。

有人分析了粉尘爆炸的成因、条件以及防范,但这都是给公众扫盲。对于工厂来说,这些知识是最基本的ABC,不仅全知道,也当然知道怎么预防。比如防热源引爆燃点,比如让通风除尘系统良性运行,诸如此类,都会有一整套的安全生产规范。企业如果照章办事,就不会让几个爆炸条件同时积聚,到头来无可奈何。

然而,事实就是这样的令人悲叹。企业明知其危险性,却未能规避这种危险,或者说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置若罔闻。事发企业一名内部人士透露,“这些年,通知来了一箩筐,层层检查也是家常便饭,但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没见企业真正有什么行动”。这才是最令人担心的,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大关节处。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导致企业把安全只挂在嘴上,在实际运行中却随意丢在一边?到底是什么让一些企业把安全制度当成摆设,在实际执行中要么认真走过场,要么根本没有执行这回事?

从根本上来说,是企业缺失了对生命的敬畏。这一次,又是如此巨大的伤亡。尤记得去年吉林宝源丰禽业大火,令120多人殒命。为什么屡屡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不能让所有企业重视起安全?难道非得自己经历一场大灾难,才能唤醒深沉的安全责任意识?为什么悲剧总是一再重演?到底要失去多少生命,才能促使企业把安全作为所有活动的前置和前提条件?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或有逐利等因素而把安全当作耳旁风,有的企业可能认为大不了赔点钱了事,甚至算一笔账觉得发生事故所带来的成本,远低于重视安全生产所付出的成本。凡此种种使安全很难成为一些昧心企业的先决条件。然而,我们就只能听任企业如此这般么?

当“看不见的手”失去力量,“看得见的手”的力量就要迅速补位。企业不在乎安全,政府就要让企业体认到安全;企业不在乎那点安全事故的处罚,政府就要让企业付出惨重代价。而记者在现场听到的声音却是:“这家企业不仅污染严重,而且一直存在安全隐患。听说还有职工去举报过,不过没听说企业被整顿,一直都在生产。”还有附近居民称:“周边工厂不少,只要厂里有锅炉,我们就担惊受怕。大盖帽来了一茬茬,怎么就管不住爆炸?”如果企业把安全当耳旁风,政府监管又缺位,那些有危险的生产行为,岂不如同坐在火山口上,其发生只待自然条件在某个瞬间积聚?

昆山这家工厂,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尽管本次事故发生前的7月15日,江苏省刚召开全省安全工作会议,但政府的安全监管是如何落实的?对外资企业的安全监管又是如何进行的?最近有外资企业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领域等的违规行为,不能不令公众担心,安全监管对外资企业可能存在法外之地、监管盲区。因此,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唯有把安全监管硬起来,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一个标准、一以贯之,才可能说是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否则,安全制度的篱笆扎得再紧,也只是虚设。

本报特约评论员 江州眠

8月2日7时37分,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截至发稿时,近70人遇难,近200人受伤,几乎都是深度烧伤。根据调查,初步判断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遇到明火引发爆炸。2日下午16时许,昆山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昆山市市长路军通报事故最新情况。面对记者,路军当场哭泣,现场集体为遇难者默哀。(据8月3日《新京报》)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呢?祸患常积于忽微。企业常常忽视或轻视了安全生产,只顾追求利益,总是忙于生产,把时间和精力也都花在抓生产上去了,祸患就会潜伏下来。两个月前,在昆山爆炸发生前,死神曾露出狰狞的笑容。那次,抛光车间的除尘设备的发动机过热,出现明火,粉尘被燃,但没出大事,只是点燃了周围的彩钢板。

那次“小事故”本来是对企业和监管部门的一次严重警告,如果企业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时整改,或者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勒令企业整改,就不会发生这次爆炸事故。然而,不论是企业,还是相关部门,事后都没有引起重视,也没有介入调查,大家都忽视了那次事故发出的“警告”,错过了一次整改和排除隐患的机会,为这次爆炸事故埋下了伏笔。

这起爆炸事故带来的警示是,安全生产要落实到实行动上去,并要持之以恒;政府部门要深入企业检查,要常抓不懈,不放过每家企业的死角。不过,历次事故说,这一切仍然是不可靠的,可靠的是企业员工要有安全意识,依靠群众的安全生产常识和群众雪亮的眼睛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以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态度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或者向监管部门举报,才能织起安全生产的严密网络。

毫无疑问,如果打工者知道粉尘也会爆炸的安全生产常识,两个月前发生的那次事故,就会引起工人们焦虑和不安,一定会要求企业消除安全隐患。但我估计打工者并不知道粉尘会发生爆炸,更没有想到粉尘爆炸的威力这么大,会危及到他们的生命安全,否则,他们一定会强烈要求厂方消除潜伏在身边的安全隐患才会进厂生产,要不然他们罢工不干了。

但是,由于打工者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所以忽略了工厂里潜伏的安全生产隐患。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企业的责任,也有政府部门的责任。前面说了,企业把所有时间和精力都花在追求利益上去了,所以轻视安全生产,更没有对打工者宣传、培养安全生产常识。这个时候,恰恰政府部门也缺位了,没有对打工者培训、宣传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同时,也没有深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结果,企业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直到发生重大事故。

昆山爆炸事故提醒监管部门,对每家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广泛宣传,让每个员工知晓,并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培训,同时警告或提醒员工及时识别和倒逼企业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生命安全,或及时受理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投诉,而不是等到事故发生后再来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有利于织起安全生产防护网。

【“昆山爆炸事故是长期忽视劳动者健康及生命安全所造成的恶果,是无视前车之鉴而发生的人祸。问责必须从严,违法必须追究,对那些失职渎职和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监管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加惩处。这是向逝者和伤者作出应有的交代,也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一步。”】

8月2日,江苏苏州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爆炸。截至昨晚,事故已造成69人死亡,187人受伤。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做好遇难者亲属的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汲取血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报道见03、04版)

昆山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初步判明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疑因粉尘爆炸引发。事故造成如此惨重的伤亡,令人痛心!发生事故的中荣金属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工人家属透露,公司平时车间里环境比较脏,有很多粉尘,管理也不严格。还有家属反映,该公司存在工作时间超长等问题。任何企业如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从事经营活动,安全责任事故就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故,企业管理者难辞其咎。目前,该企业5名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查明后,相关人员难逃法律严惩。

除了事发企业负责人,还有谁要为事故负责?此次爆炸事故发生前不久,7月15日,江苏省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了该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宣布“全省正在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有关专项行动覆盖全省所有地区、行业领域,而行动的目的是“确保青奥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然而,在专项行动开始后半个月,昆山却发生了如此严重的爆炸事故,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是如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不能不让人怀疑。

此次昆山爆炸事故,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前车之鉴近在眼前,惨烈事故却未能避免。今年4月16日,同在江苏的如皋市双马化工发生了一起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死9伤。据初步分析,如皋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在未停车清空物料的情况下,违章动火,引起硬脂酸粉尘爆炸,继而引发火灾。如皋爆炸发生后,5月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强化动火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江苏有关监管部门是否吸取了如皋爆炸事故的教训,是否针对粉尘爆炸事故排查过隐患,是否强化了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管?如果这些工作都没有做或没做到位,拿什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再度发生?

航空界有一条关于飞行安全的著名法则“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个事故隐患。看似刻板的统计数据,准确地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这种联系不仅存在于航空领域,在其他生产领域也存在类似的关联。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故,事故的发生总是量的积累的结果,换句话说,任何安全事故从逻辑上讲都是可以预防的。4月份发生的死亡8人的如皋爆炸事故,已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皋爆炸发生后,江苏有关安监部门就应该汲取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处置,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把重大事故阻断于萌芽状态。一起重大事故应该发挥的警示作用,明显被有关企业和安监部门忽视了,于是又一起重大事故接踵而至,而且造成了更严重的人员伤亡,酿成了更惨烈的人间悲剧。

昆山爆炸事故是长期忽视劳动者健康及生命安全所造成的恶果,是无视前车之鉴而发生的人祸。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相关企业负责人和监管部门本应是这条红线的守护者,却没有担当起应负的责任。问责必须从严,违法必须追究,对那些失职渎职和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监管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加惩处。这是向逝者和伤者作出应有的交代,也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一步。

本报评论员 樊大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