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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超市与互惠型慈善
www.fjnet.cn?2011-08-29 09:35? 然玉?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8月27日,北京西城区慈善超市中心店正式营业,鸡蛋、蔬果等商品都推出特价。但在整个购物和销售过程中,很少有人谈及慈善、捐赠,超市中的红十字会和残联义卖商品也鲜有人问津。收银员称,对消费中有多少会捐出来做慈善并不知情。(8月28日《新京报》)

长久以来,由于缺乏直接便捷的行善通道,民众蓬勃的爱心往往难以得到释放。继而,在互助传统由来已久的文化语境内,却迟迟发育不出现代性的慈善文明。作为既有的制度设计,社区接收捐赠站、爱心服务之家等,始终未能充分激发社会的慈善潜力。适时引入新的形式,深入小区的“慈善超市”或可有所作为。

慈善超市的革新意义便在于其“日常化”,即令慈善行为内嵌为平日生活的一部分。得益于此,行善不再是特意而为,而是简化为居家采购就可顺带实现。并且,“钱货交易”式的爱心输送,一定程度颠覆了“无偿奉献”的价值理念。此类变化,表面看来是道德层面的矮化,却最大程度强化了慈善行为的可持续性。

慈善超市的筹资逻辑颇为新颖。其善款来源有二:其一,通过正常商品买卖,赚取差价、实现盈利从而为慈善补血;其二,销售市民捐赠的旧物,将几无成本的售卖收入作为行善资金。归根结底,慈善超市是藉商业买卖和优化配置资源,自我升值给爱心事业募款;而传统的模式下,不论捐款、捐物,皆单纯依赖民众无偿的利益出让。两相比对,慈善超市的效率优势明显。

但,理想演绎为现实,总不免多点波折、打些折扣。慈善超市开张营业,第一天就遭遇了尴尬:大妈们围着特价货物兴奋不已,却对义卖商品毫无兴趣;甚至,连店员都说不出,“购物与行善”有何关系。于此,自然不能责难民众缺乏爱心——账目含混、明细不清,消费者怎会相信“购物即在行善”呢?

事实上,账目公开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倘若,人们仅出于同情,而勉强自己选购义卖商品。那么,慈善超市便失去了特有优势。互惠型慈善,而不是施舍型慈善,才是慈善超市的核心理念。具体而言,必须让义卖商品具备“价值”:或引入定制服务,根据买者需要对旧物进行再包装;或允许市民自主改造、认购捐赠物,以使义卖品成为凝结个体爱心的独特纪念物……

慈善超市,作为“互惠慈善”最亲民的实践场所,终究有别于邻里便利店;作为慈善事业的另一种变革可能,即便起步蹒跚也理当在未来勉力前行。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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