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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每一个学子都能想到“赚钱是常态”
www.fjnet.cn?2011-07-11 08:39? 李振忠?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新京报》7月10日报道:每年假期都不回家、每天坚持打至少两份工,还将一些回收的旧书或旧货存放在宿舍内,引发室友发帖表示不满。据网友们介绍,这名捡破烂的同学是该校文学院24岁的学生李振,来自安徽农村,同时干五六份家教,还赚各种小钱,人称“振哥”。

振哥事至少有如下几个“亮点”,其一,“想钱想疯了”。“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当年余得利的这句话引起了轰动,其实也道出了钱与人生关系的实情。不可想钱想到“疯”,追求金钱也没有必要以疯狂的状态去进行。然而,对金钱理性的追逐则完全适合于当下的社会形态。任何一个学子,他不仅仅是其自身,其上还有父母,毕业后要有配偶,将来还要生养孩子。这些人的存在,处处需要花钱,时时需要经费。而大学生“就业难”又时时困扰着政府及全社会,大学生卖肉,大学生掏粪工,大学生摆地摊,这些现象说明,大学生赚钱赚更多的钱赚首付赚房赚车,其实从另一个角度上看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不仅为自己的就业解了困,还为政府解了忧,更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如此之“想钱想疯”,又有什么可指责的呢?

其二,“赚钱是人生的常态”。从不停的做家教开始,到捡破烂“生财”,振哥真的是将赚钱当成了自己“人生的常态”。理想也好,追求也罢,其实都可以归结于一点,那就是对物质财富的理性追求。赚钱不过也是物质财富的另一种表述罢了,谁说振哥将赚钱当成“人生的常态”有什么不妥呢?假如所有的学子都有这种对赚钱的理性追逐的方式方法,假如所有的学子都能想到为家庭分一份忧担一份愁,作为社会上的每一个人来说,又何乐而不敬呢?

其三,“谁也没有义务给人钱”。慈善捐款“给人钱”,都是道德约束下的标准,而不是“义务”层面的东西。在其尚未达到富有的前提下,一个学子当然没有义务“给人钱”,因为他并不是个严格意义上的创造财富之人,更不是有能力的纳税人,因此说,没有义务“给人钱”,至少在法律意义上是如此。当然人们有理由希望振哥将来成为大亨富翁了,将这种“给人钱”的公益事业在道德层面上予以发扬光大。

其四,要记者支付采访费。9日中午,记者采访李振时,李振提出接受采访需要按小时收费,标准与做家教接近,每小时50元,半小时25元。振哥“最牛”的事莫过于要求记者支付采访费,这也许在西方国家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但在国内尚可以算得上是振聋发聩的事件了。每一个具备新闻价值的人和事,其实都包涵着财富价值,不信你给某个大腕做一个专访试一试,他一定要出场费,好处费,这与振哥的要求又有什么两样呢?我有新闻价值,记者找到了我只要了半小时25元等同于家教的钱,在情理之中,也在道理之内,当然也没有超出哪一条法律之外。振哥在此不是“想钱想疯”了,而是通过个人价值创造本应属于自己的财富的一种觉醒,这恐怕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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