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距离“365”还有多远?

2016-03-15  第039期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若以时间论,新消法至今也已施行了两年。然而,我们仍不得不以复杂的心态面对这个日期。一方面,“3·15”的维权高效是可以想象的,而另一方面,我们所面对的,可能仍是一个不那么让人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新消费时代,3·15也需要升级版

今天,我们已生活在一个“新消费时代”。各种新型的消费方式、消费渠道、消费领域纷至沓来,公民的消费观亦在改变。我们希望拥有一个法定且强大的权益保障机制,但事实却往往不能尽如人意,比如市场竞争仍不充分,比如日常的市场监管仍显乏力。【详细】

执法部门是时候与互联网公司携手用大数据来“打假”

当前的互联网已经无远弗届,大数据应用越来越成为新技术时代的价值选择。所有这些,都使得过去那种完全依赖于行政执法部门“地面部队”式的监管以及单个的打假模式,与现实产生了严重的不适。

一些互联网公司出于自身治理以及公司社会形象的需要,早已开始寻求对维权以及打假防假的互联网化应对之道。他们的探索,也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监管部门一直存在的技术和人才短板。二者一旦有效结合,执法部门借助大数据对造假售假者的行为轨迹分析,无疑将能更迅捷地实施执法应对。【详细】

而对于一些执法部门的“假执法”同样要零容忍

以打假出名的王海,到现在还在打假,市场上甚至出现了一批职业打假人。这不能不说,和一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消极作为有极大的关系,监管走形式、“以罚代管”、与不法商家串通,都不是真正的执法。某种意义上,“假执法”就是假货背后的“保护伞”。无论是媒体还是有关部门,是时候换换思路,打打“假执法”。【详细】

此外,构筑“消费新生态”也离不开消费者的共同参与

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技能”不容乐观,甚至连投诉渠道都一知半解;很大比例的消费者对于消费纠纷惊人的“大度”,因怕麻烦而“忍气吞声”,充分发扬了“吃亏是福”的胸怀。如果每一个人都在“较真”,欺蒙消费者自然没有了空间。【详细】

而且,假货如此泛滥,与一些消费者的贪婪不无关系,攀比、过于追求性价比的心态,让人们知假买假。正是贪婪孕育了假货的市场,如果人人对假货说不,看到假货就举报,买到假货坚决维权,假货又怎会有藏身之地呢?【详细】

“3·15”不应该只是一个日子,更应该是每天都可以践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新消费”时代已经来临,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升级,营造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放心消费的消费环境,才能让消费者真正做到“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