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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录取见义勇为学生是不负责任

2014-07-11 16:59:29?张立美?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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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中,14岁的肖玉玲奋力推开同学,自己的右腿却被压断。当年,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要尽一切努力使肖玉玲能享受最好的教育;江西省教育院甚至还表示,等她高中毕业时,无条件确保其上江西省重点大学。今年7月,肖玉玲结束了自己的高考,成绩不太理想。但截至目前,没有高校给她递来橄榄枝。(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在交通事故中,年仅14岁的小姑娘,为了救人而奋力推开同学,导致自己的右腿被压断。这当然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当然值得敬佩。因此,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嘉奖和褒奖的肯定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但是,对于一位正在读初中学生,教育主管部门承诺其在高中毕业之后,无条件保送上重点大学,这种轻率的承诺似乎很不负责任,更有凸显权力放肆和高考招生录取不规范的嫌疑。

一名学生是否有资格被大学录取,关键看其是否符合高校招生录取的条件和资格,不能是教育主管部门一句话就可以“保送”的。即便是江西宜春的“夺刀少年”柳艳兵和易政勇,在多所高校伸出橄榄枝时,均按照现有的高考招生录取规定和政策操作,并未因为见义勇为就直接保送。如果学生的文化课成绩距离重点大学招生录取的门槛太远,保送将破坏高考的公平性。

再者,教育主管部门对于一位正在读初中的学生许下承诺,意味着不管她在高中阶段的成绩如何,都会被重点大学录取,这很容易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排除诱导成绩不理想的同学,为了获得上重点大学的机会,冒着生命危险盲目见义勇为的可能。如此一来,弘扬正气之举就在功利主义的影响下引发道德风险。从这个角度说,纵然教育主管部如此承诺的初衷是好的,但带来的后果未必都是正面的。相反,还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效应,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不负责任。

因而,教育主管部门的轻易承诺,折射了他们权力过大,以及对高招行为的粗暴干涉,也凸显了我国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在规范性上的欠缺。高招不是教育主管部门说了算的。所以,从该起事件看出,约束和限制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招生录取中的权力还有必要。规范高考招生录取制度,让道德的归道德,招生的归招生,两条线彻底分开、分清,更是在对学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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