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李阳案落幕 反家暴还在路上

2013-02-04 07:40:58?刘凯玲?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历时1年多、前后开庭4次的“李阳离婚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2月3日新华网)

李阳家暴事件曾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法院不仅判决准许李阳与妻子李金离婚,要求李阳向李金支付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而且李阳还为自己的家庭暴力行为向李金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是判例体现了法律对家暴问题的重视,但是在我看来,李阳案落幕,反家暴还在路上,如何筑牢家暴防火墙依然任重道远。

调查显示,中国至少有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我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尽管《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禁止家庭暴力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如何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助等方面,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定。由于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家庭暴力举证困难,夹杂着婚姻、亲情的因素,因此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对家庭暴力制造者的威慑力还没有显现出来。

李阳案判例具有导向意义;反家庭暴力入法,增强法律可操作性与刚性,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也是必要的。但是立法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而家庭暴力的危害时刻存在,相关部门与受害人不能坐等立法,也不能都像李金那样与李阳展开一年多的离婚拉锯战。何况,立法不能解决所有家庭暴力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公检法、妇联等相关部门与媒体如何负起责任来,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法律法规与道德舆论的合力,共筑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线,很有必要。□ 刘凯玲(武汉 市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