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中国式过马路与规则之下的规则

www.fjnet.cn?2012-10-17 10:29? 五岳散人?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网络是个神人辈出的地方,最近有句话在网上特别流行,是总结“中国式过马路”的:“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有人说这是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怪,不能说没有一定道理,毕竟在这种状况下车是不敢撞过去的,而哪怕对面有个戴红箍指挥交通的老大爷,想必也不能说什么。除此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因素在其中?咱先看看其他国家是怎么干的。

我在美国的时候发现,美国人比较遵守规矩,一般来说都是傻傻地等红绿灯。要是路上完全没车的话,也会快步通过,但基本上这种情况很少。法国则是另一番景象,大家也是不怎么看红绿灯,主要是看有没有车,只要没车或者车离得比较远,也差不多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但您能看见另外一个现象,即车辆看到这种状况老远就开始减速,而行人则对车辆竖起大拇指表示谢意。

表面上看,法国人与中国人过马路的方式一致,但是,法国式过马路与中国式过马路最大的区别,一种是从本能上的相互让行、最大限度利用时间的理解出发,大家都能比较心平气和接受的行为;一种是相互别扭、对抗性质的争抢路权使用。这之间的差别可就大了,比中法两国的美食区别都要大。

首先,这是一个文化差异产生的后果。我们虽说把自己叫做礼仪之邦,但这种礼仪其实并非是针对陌路人,而是针对面对面的交往者。中国说到底还是一个熟人社会,每个人通过社交网络认识或者接触,在面对车里车外这种不直接接触的时候,往往并不遵循所谓礼仪,而是形成某种对抗性。

而由于西方社会在法律以及宗教方面的文化因素上发展起来的社会文化比较成熟,大家基本形成了某种社会共识,互相尊重对方的权利。这种尊重就体现在车辆尊重行人、行人也尊重车辆,比较起来,车辆更为尊重行人的路权,因为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是强势的一方。

其次,法律的执行情况两者也有不同。为什么我说这是执行情况有差异?人的行为需要法律约束,而如果法律条文有、执行不到位,谁也不会拿这个当回事。到中国的老外们无论是美国人还是法国人,很多人都迅速学会了中国式过马路的技巧,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里,这帮人绝对是不会这么做的。

这就是中国式过马路的问题所在。表面上看是执行规则不利,导致没人把这个当回事,深层的原因则是在社会转型期,大家并不能理解个人权利与公共空间的使用权之间应该如何调和,以及在社会生活当中因为尊重对方权利而做的暂时退让,最终会让这种退让的良好结果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自己也会享受到这种成果。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