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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名义的街头暴力都应制止

www.fjnet.cn?2012-09-27 15:21? 张颐武?来源:环球时报 我来说两句

西安日系车主李建利不幸遭遇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其中暴力的残酷让人们无比震惊,也对公众形成新的冲击。人们震惊于街头暴力的无理性,也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街头暴力对社会和普通人的伤害和破坏。整个社会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打砸行为所具有的巨大负面效应。因此,坚决制止任何违法的街头暴力,应成为社会最基本底线。这亟需成为社会的最大共识。

这种街头暴力本质上是以虚假的正义为名、以群体性为特征,对普通人人身和财产权利进行直接粗暴的侵害,它是非常明显的违法犯罪。它和街头的流氓混混进行打砸行为有完全一样的特征,都是直接的、明目张胆的侵害。但与一般个体的犯罪行为或黑社会团伙的犯罪有一些不同的特点:

一是它具有某种理由,这种理由往往具有某些正义的特征。如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爱国情怀当然具有高度正当性,也是中国人应有的国家认同,这一点从未有人怀疑。但其实一般民众都明白对普通平民的人身财产伤害不可能让爱国诉求得到解决,而一旦进行打砸等暴力行为,特别是对他人的伤害,就不可能具有正义性。名义仅仅是这些人进行打砸的借口,这只是一种极端的反社会暴力宣泄。

二是它往往在某种群体性的行为中进行。他们其实是利用善良人们表达诉求的机会犯罪,其策略就是利用表达诉求的人群人数很多,警方执法有困难的机会伺机制造混乱,也会利用公众的情绪和感情为自己街头暴力的违法行径打掩护。他们是以虚张的“正义”为借口,以公众的“群体”为掩护的街头犯罪。这种行为其实在撕裂社会,制造混乱。

对社会而言,一些人对街头暴力往往缺少深刻体察,由于人数较多因而觉得他们是匿名的“公众”或“人民”,从而畏首畏尾,不敢有效执法。面对这样的违法行为也缺少敢于站出来谴责的人。地方政府也常常怕这些事影响地方的声誉而“捂盖子”,不愿意公众深入了解这些行为的极大危害性。但事实上,坚决制止这类街头暴力行为并追究责任,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关部门应负起责任,避免事态的恶化,制止这种状况发生,避免李建利式的悲剧再度重演,二是需要专业的技术,有效区分正常表达诉求和打砸的不同,以快捷有效地使得事态得到控制。

关键是,社会必须就此取得一致共识,反对一切伤害社会的、违法的街头暴力,确认公众对此的坚定反对。这是保护李建利和所有普通人不受伤害的基本原则。为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社会应该共同努力。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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