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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状大户”告的不是权益而是执法公正

www.fjnet.cn?2011-11-07 15:33? 玫昆仑?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报载, 他只有初中文化,却通过自学法律知识和交警打了15场官司,而且只输了3场;他没什么积蓄,租住在20平方米的房子里艰难度日,却宁可亏钱也要和交警“玩”;他只是一名的哥,却老想给交警说法律、讲道理。(11月6日的《海峡导报》)

“告状大户”6年来与交警打了15场官司,乍一看,是为了唤醒公民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则是敦促交警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执法公正。

时下,有人形容交警与公民的关系像猫与老鼠的关系。公民特别是司机们见到了交警就像老鼠见到了猫,有种恐慌感。因为一些交警动辄说你违章,动辄要罚你的款,动辄要扣留你的驶照。而与此同时,却向特权车敬礼,向官车放行,甚至为官车鸣警开道。交警这种欺善怕恶、欺弱惧强,甚至看人执法的做法,既败坏了交警形象,也影响了社会公平,早已为人诟病。

究其根源,关键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除了罚款等之外,还有警告,“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但有些交警错误地将执法视同创收敛钱,能罚款的就决不警告,几乎成了常态。《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可是,有些交警置若罔闻,随意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甚至有的还“钓鱼执法”,让司机们有遇到了土匪的感觉。其背后,折射出交警的权力过大,缺乏应有的监督。而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必然会随意违法乱纪,甚至产生腐败。交警执法也不例外。

而今,“告状大户”的出现,实则是把告状当作一种监督。当交警在执法适用法律错误时,公民可以告状;当交警执法出现瑕疵时,公民又可以告状;当交警执法只注重罚款时,公民还可以告状……只有每个公民都像这样“告诉”,“告诉”一次,等于监督一次,交警执法态度就会好一点,司机就能够与交警“泡茶聊天”,警民关系就会亲近一些、和谐一些;交警工作也会顺利一些,文明、守法的人更会多一些。

虽然交警内部有监督机制,但交警也属于公务员,理应接受外部监督,让公民“告诉”。而“告状大户”的出现,创新了一种特殊的监督形式,但因这形式成本高,不适应每个公民,因而它启示我们,对交警执法的监督,应该有更加快捷、便利的监督渠道,才能确保交警执法不“唯钱至上”、不“看人下菜”、不“棒官欺民”。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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