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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城管“不打人保证书”
www.fjnet.cn?2010-11-17 14:46? 毕舸?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原题:“不打人保证书”凸显城市管理误区

近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该市所有城管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以确保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11月16日《宁波晚报》)

一起又一起城管粗暴执法的事件,已经让城管形象一降再降,甚至也把我们带入绝望的社会心态。但是,要求城管队员签“不打人保证书”,更显城市管理观念扭曲———打人难道只是城管人员的个体“嗜好”?实际上,将城市管理与小贩谋生对立的城市管理观念一日不去,城管就只能在完成任务与面临反抗的矛盾中,不得不举起拳头。这绝对不是一纸“不打人保证书”能够解决的。

如果城市管理就意味着一个庞大社会群体失去生活的希望,它就不可能获得价值理性与法律理性的“正当”来源。这些年出现的多起城管与流动商摊之间的冲突事件都表明,政府所追求的街道光鲜和城市洁癖,必然面临与公众需要的冲突。很显然,城市中有一个群体,要通过小商小贩式的简单买卖,以维系自我的最低生存,同时,也有许多人无力承担超市的高成本商品,要从小商贩手中获得廉价商品。这种微妙的社会生态平衡,在某种程度上阻止了两极分化的马太效应扩散,是一种间接的民间收入二元分配,更是可贵的权利自治与民生政治。遗憾的是,以“冷血执法”为表征的城市管理无视这一合理性,要以打破生存平衡来换取所谓的城市表面光鲜。

实际上,小贩与城管粗暴执法日益激烈的冲突、公众与舆论对城管粗暴执法的抨击,已经表明以“冷血执法”为手段的城市管理正在走进死胡同,因为公民权利意识觉醒已成常态,就连城管人员都怀疑,利用现行法规允许的罚款、没收物品等执法方式能管得住小商小贩吗?而且,没收物品也难免不发生肢体碰撞。所以,只要严禁街头商贩,严禁野蛮执法可能就是一个空头支票。

生存权是人的最高权利之一。对小商贩的零容忍即是对穷人生存权的抹杀,并有将政府公共治理推向“恶法”之危险。我们要警惕城市管理“冷血执法”的常态化,更要警惕以所谓“不打人保证书”来漠视矛盾本源的畸形心态常态化,因为这将是执法取向与结果的结构性扭曲。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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