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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替父喊冤的权利
www.fjnet.cn?2010-01-20 15:55? 刘义昆?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吴芳宜在博客中提出了多种疑问。她说,“我很想知道,在所有被查实的贪官中,有哪一个能像我父亲这样,全家所有亲属被调查,电话被监听,办公室和家庭被抄5次,严查一年,居然没有查出任何赃款和房产的?”“令我非常失望的是,检察方对爸爸的多项指控居然没有一个证人出庭,而且也没有任何来历不明的财产的证明。”这些问题不只是吴芳宜的疑问,也是公众的疑问。这些问题倘若得不到司法机关的解答,不只令吴芳宜失望,同样也会令公众失望。

在博客中,吴芳宜公开了家中的“简陋”状况,讲述了爷爷奶奶打零工的现状。只要司法机关稍作调查,便可知内容是否虚拟。倘若情况属实,检方若想证明其“巨额财产来历不明”,恐怕要拿出更加扎实可信的证据。吴芳宜说,“其实我们没有要求更多,我们只希望父亲能够被异地审理,而不是在邵阳市这一亩三分地上”。这些年,领导拍板、先定后审、权力干预司法的事件随处可见。在司法并不独立的当下,吴芳宜的要求显然并非荒诞无稽,因为确实“以有些人在那里的能量,确实可以按他们的意志‘办成铁案’”。

贪官确实可恨。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贪官也不应例外。如果证据确凿,吴芳宜的“作秀”显然无法掩盖其父的劣迹,当然也就无法妨碍法律的公正。法谚云:“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每个人都应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每个人也都应该有替自己喊冤、替父喊冤的权利。唯此,法律才能体现正义,才会真正被信仰。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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