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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喝酒醉死乃“中国特色”丑闻
www.fjnet.cn?2009-08-06 11:46?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7月13日,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47岁的副局长金国庆,在陪客吃饭过程中,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见2009年7月15日《齐鲁晚报》)。无独有偶。7月30日,湛江市麻章区区长陆燕明因饮酒过度昏迷,经过17天抢救无效死亡。(见2009年8月1日南方网)我们在为官员英年被酒夺去生命深感同情和惋惜的同时,不能不认为这是“中国特色”的丑闻。

  在美国、欧洲、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公私界限十分分明,对出现绯闻和侵占公共利益的行为处罚也很严厉。意大利一位小城市的市长因为公车私用,被判处18个月有期徒刑。因绯闻和侵占公款丢官的也不在少数。至于请客,那需要个人掏腰包。在中国则不同,据有关资料显示,这“三公”消费一年至少花掉财政资金8000亿以上。以公款吃喝为例,各部门、各单位每年都设有专项开支,一些官员找种种理由大吃大喝,且每顿少不了有酒。酒喝高了,就惹出不少祸端:有的酒桌上放权,违背原则的事也敢答应;有的酒后乱性,调戏妇女,甚至小女孩也不放过;有的酒后醉驾,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至于喝酒醉死,那只能怪这些官员酒桌上过于兴奋,把持不住自己。这种酒文化编织的官场新闻,不是“中国特色”的丑闻是什么?

  丑闻,当然不是光彩事,而它带来的不良后果也是多方面的:首先,它对家庭是一种伤害。官员喝酒醉死,其老婆孩子和亲属陷入悲痛之中是可想而知的,一个好端端的家庭也会因此而破碎。即便酒后惹祸被撤职、赔款,家人的脸上同样无光。其次,它对工作是一种损失。以陆燕明为例,他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是副教授和硕士生导师,还曾任共青团湛江市委书记,今年2月刚刚当选为麻章区区长。一位曾与陆燕明共事的同事对其最深印象是素质很高。这样一位素质很高、前途无量的年轻干部,因喝酒醉死,不是太可惜了吗?此外,它对党的形象是一种抹黑。本来,人民群众对公务人员用公款大吃大喝就颇有微词,再喝酒闹事、惹祸或醉死,显然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

  有效遏制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公款吃喝三股不正之风,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亟待破解的课题。对此,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愿各级党委、政府和反贪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能够结合当地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育、监督力度,不能再发生官员喝酒闹事、惹祸甚至醉死的丑闻了。(侯文学)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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