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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泄漏事故”到底有还是没有
www.fjnet.cn?2009-05-20 09:07?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原题:化工企业是否泄漏不应成谜

  5条4月底,吉林化纤集团1000多名工人因接触不明气体出现不良反应,如头晕、呕吐、嘴和手脚发麻、嗓子发干症状,严重的会突然倒地,工人们开始陆续到医院接受治疗。当地居民怀疑“中毒事件”与化工企业“康乃尔”排放的“有毒”气体有关。5月15日卫生部医学专家组做出调查意见,认为“集体中毒”可以排除化学物质的毒性所致,主要与心因性因素有关,是心理作用,专家们还鼓励工人勇敢地走出病房。此说法随即引发广泛争议,但也仅是质疑而已,因为是否有毒气泄漏还有待安监部门的结论。

  5月18日夜,国家安监总局在其网站上披露了该局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其中提到,“针对上周化工企业发生泄漏事故的情况,要加大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吸取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泄漏事故教训。”诚然,这一认定可能并不是说,泄漏事故一定是造成上千人“不良反应”的原因,但这至少说明,康乃尔泄漏事故确实存在。

  可第二天上午,吊诡的事情发生了,安监总局网站上的这一条建议被修改,删掉了“认真吸取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泄漏事故教训”。笔者认真对比了之前的网页抓图,发现除此之外再无变化。显然,作出这样的删改只有两种可能:一,康乃尔并没有发生泄漏事故,此前是误报;二,的确是康乃尔发生过泄漏,但经过一夜的思考,安监部门觉得公布出来有些不妥,所以删掉了。

  如果是第一点,公众有权知道,究竟是哪个化工企业发生了泄漏?因为此前的“建议”中透露了两个信息,一,上周发生过化工企业泄漏事故,二,这一泄漏事故发生在吉林康乃尔公司。现在第二个信息被删除了,那么,发生泄漏事故的是谁呢?在安监总局当天公布的《5月11日—17日安全生产简要情况》中,笔者并没有看到对“上周”化工泄漏事件的通报。而《5月11日—17日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中却明确地说“化工企业泄漏事故多发”,却只公布了一例江苏的冲料事故。既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又要求有针对性地吸取教训,却不公布企业名称和事故责任,此举显然令人费解。

  如果是第二点,那就更可怕了。因为无论是地方形象,还是安监部门形象,还是可能发生的和卫生部门的结论冲突,任何“不妥”都不该成为事故真相“躲猫猫”的理由。在这起事件中,首先需要安监部门负责的就是千名不良反应者的生命健康,而不是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如果颠倒了利益关系,将使我们很多政府部门都患上了藏匿真相的“心因性疾病”。

  笔者期待,安监部门能回应民众疑问,对网站被删掉的那句话作出解释,是康乃尔真的发生过泄漏,或只不过是个“笔误”。当然,倘若康乃尔泄漏事故最终被证实存在,那卫生部门是否应该考虑泄漏事故与吉化上千人“不良反应”的联系,重新启动调查呢?(新京报 张鸿)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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