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多名房东因故意损坏、私自拆除二维码门牌被处罚
2020-11-03 09:21:03??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
东南网11月2日福清站讯近日,福清多名房东因故意损坏、私自拆除二维码门牌被处罚。 为夯实公安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福清市公安局开展“一标三实”数据质量回头看专项行动,要求加强推广二维码在实际工作的便民应用,同时推进出租房房东、企业管理人员自主管理本出租屋流动人口登记与注销、本公司从业人员的登记、注销,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实有人口的充实,保证辖区实有人口数据的鲜活性。同时,此次专项行动还要求处罚一些未规范使用、保护二维码门牌的房东。 福清市公安局阳下派出所民警在“一标三实”数据质量回头看专项行动行动中,发现多名房东因故意损坏、私自拆除二维码门牌。民警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民警介绍,二维码门牌上有诸多便民功能,如“一键报警”、“有房出租”、“房屋管理”、“居住登记”、“牵挂你”防走失平台、“费用缴交”、“快递服务”等。私自将二维码门牌拆卸、污损、遮挡等,将无法正常扫描二维码,也无法享受到嫁接在二维码上诸多便民功能。此类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中第三项中的“盗窃、损毁公共设施”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会根据其违反情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 自从家家户户贴上二维码门牌后,有不少的群众因不喜欢自已的门牌号或因装修、贴春联等原因,私自将二维码门牌拆卸、污损、遮挡、丢弃等。民警提醒辖区广大群众,二维码门牌是由市政府财政局出资购买的公共设施,属于公共财产,不可私自处置。 此外,阳下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对二维码门牌的检查力度,积极走访对辖区群众宣讲擅自破坏、损毁、拆卸或丢弃二维码门牌的行为的违法性,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二维码保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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